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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反思及建议

日期: 2010-12-18 17:12:48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崔素芹

论文关键词:教师 师德 职业认同
  内容摘要:受儒家精英化道德价值观和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影响,我国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身存在困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划分不同的师德层次,其实施应有法律和制度保障,还要提高公众对教师的职业认同。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春蚕、蜡烛。社会要求教师无私奉献、甘为人梯。人们所熟知的师德典范也大都是常年有病,带病上课,耐得住寂寞和贫穷,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甚至以身殉职。学海网(www.xuehai.net)而近年来,教师的表现不再那么尽如人意,有偿家教、开办辅导班,范跑跑、杨不管事件等,让师德讨论达到高潮,禽兽教师挑战着师德的底线。2009年9月,教育部再次修订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但规范尚存困境。
  一、我国师德现状的影响因素
    (一)精英化价值取向对师德的影响
    受儒家道德价值观的精英化取向的影响,人们对师德的要求也存在着精英化取向。儒家的人格追求是“内圣”“外王”:这是孔子要培养的“圣人”、“君子”,孟子所称道的“大丈夫”,荀子所谓的“大儒”所应具备的共同特点,道德修养沿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路线,即儒家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他们“道德修养的任务并不止于自身的道德完善,更重要的是将完善的道德人格向社会和国家转化”。在追求这一境界的道德实践过程中坚持重义轻利,安贫乐道,道德修养高的君子取义去利,甚至杀身成仁,以身殉道。这一道德至上主义“肯定了高尚道德具有超越于生命之上的价值,成就道德不但要求在现实生活中贬低物欲,弃绝自我利益,而且必要时要不惜牺牲生命。在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方面则体现为以春蚕、蜡烛来歌颂教师的奉献精神,鼓励教师为教育事业勇于自我牺牲。“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人们歌颂感叹教师的伟大和无私奉献,而感叹之余不免悲壮和凄凉,转而对教师道德修养望而生畏。教师这一职业具有特殊性,教师作为道德教育者应该对其提出特殊的道德要求,但是人们往往把这种特殊的道德要求理解为更道德的要求。“道德的崇高本来就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更不是某种经由理性规划而得以培养起来的东西,那么,如何能利用某种偶然性的东西来要求人性的必然性的道德行动呢?”用个别教师的崇高来要求所有教师,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这是《规范》自身存在的理论困境。
    (二)多元价值观对师德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依附观念、平均观念、螺钉观念正让位于自主观念、竞争观念、自我设计观念;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安贫思想、自足思想、保守思想正被致富意识、创业意识、开拓意识所取代;与封闭社会相关联的闭锁心理、排拒心理、狭隘心理正被开放意识、协调意识、全球意识所替代。这一系列观念的变化,必然伴随着大量是与非、得与失、善与恶、美与丑等的重新判断。”在此过程中,教师的价值观也不免受到冲击,他们不再安于贫困,有的下海,有的多校兼职,开办辅导班,进行有偿家教。独生子女的增多,学生中心论的提倡,随之而来的是教师权威的消解,教师为了保住饭碗而敷衍塞责。这些现象都引来社会的不少非议,过去人们心目中崇高而无私的教师不再是无私奉献、认真负责的榜样。
    时代在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变,不变的是人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这是《规范》实施操作困难的根源所在。
  二、对《规范》的反思及建议
    师德规范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是精英化师德取向的反映。师德的精英化取向忽视了教师的自然生物性,忽视了教师个体道德修养的差异性,忽视了祟高道德的偶然性,造成了《规范》的理论和现实困境。
  “我们拥有的是不完美的天性和有限的道德能力,人性除了德性之外还有更丰富的内涵,正确的认识人的本质属性,是制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逻辑起点。道德应该根据人的道德修养水平划分为“社会性道德”(受一定环境、条件、时间、空间以及不同民族背景、风俗习惯、经济条件变化所决定的那种道德……与政治、法律关系密切,经常要求社会成员遵守)和“宗教性道德”(先验的或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它经常与一定的信仰、理想有关……常是个体的终极关怀所在,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一种寄托……宣传的是个体牺牲自己以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境界。《规范》作为指导教师道德行为的条文,也应该考虑到教师个体道德修养水平参差不齐,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此外,对教师的有些道德要求应该体现时代性,与时俱进,加强法律、制度保障;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还需要来自社会的价值认同。

    (一)划分师德的层次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师德规范要有理想性,又要有现实性,对教师群体来说要具有职业理想的导向性,对教师个体来说要有可操作性,《规范》的规定应该区分为不同的层次。应然的师德规范应该包括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和师德规则三个层次的内容。师德规则是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的底线,是教师必须遵守的规定,具有约束性;师德原则是教师应该并且能够遵守的规定,而师德理想则是教师对教育事业不懈地追求中所表现出来的祟高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这样的师德层次“一方面说明师德不是空洞的师德理想,而是具体的行为规则,它可以直接约束教师个人的从教行为与教师群体的道德修养;另一方面则体现出师德规范的不同结构将发挥不同的功能:理想发挥激励功能,原则发挥指导功能,规则发挥约束功能”。
    (二)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
    师爱和奉献是教师职业道德永恒不变的主旋律,也是教师被奉为人梯的原因,但是教师首先是一个普通人,然后才是他的教师角色,社会对教师的评价和描述往往只重视教师德性,忽视其作为人的其他属性。在讲求效率与公平、权利与义务,提倡教育民主化的今天,不仅要对教师道德水平提出要求,还应该维护教师的生存权、生命权等基本权利,改进相关制度。 转贴于 学海网(www.xueha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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