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职教文章 > 职教论文 > 对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作用的探讨

对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作用的探讨

日期: 2011-10-4 13:27:19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通过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模式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制度的优越性,探讨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制度的改革方向,并提出了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招标 工程投标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施行,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的招标制度,其核心问题就是竞争定价问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必然要求对工程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和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重要成果,它的贯彻实施将极大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定价均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而工程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不能准确反映各个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也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是适应建设领域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可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风险等因素充分细化并体现在综合单价的确定上,符合我国招投标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原则,有利于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可提高投资效益。
   2 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运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就是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向各招标人(施工单位)发放由招标人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统一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最后确定中标单位的过程。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其它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综合单价法。由于工程量清单明确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这种计价模式易于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变现行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过去的招标投标制,招投标双方针对某一建筑产品,依据统一施工图纸,运用相同的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一个编制招标标底,一个编制投标报价。由于两者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工程造价差异很大,而且大多数招标工程实施标底评标制度,评标定标时将报价控制在标底的一定范围内,超过者即为废标,扩大了标底的作用,不利于市场竞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要求投标人根据清单表格中描述的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列出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等项目在内的综合单价与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它不仅有利于业主控制造价,也有利于承包商自主报价;不仅提高了业主的投资效益,还促使承包商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保证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条件下,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择优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的承包商承建工程,即能优化资源配置,又能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3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完善招标投标制的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加入WTO等对我国工程建设市场提出的新要求,改革现行按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逐步解决定额计价中与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彻底铲除现行招标投标中弊端的根本途径之一。
   3.1充分引入市场竞争体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传统的以定额为依据、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标底为中心的计价模式和招标方式,因为建筑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监管尚不到位,加上定额计价方式的限制,原本通过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却没有完全起到竞争的作用。
   把定价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取消定额的法定作用,让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决定其产品价格的权利,而原有工程预算由于定额项目和定额水平总是与市场相脱节,价格由政府确定,投标竞争往往蜕变为预算人员水平的较量,还容易诱导投标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去探听标底,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在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增加“询价”环节,让投标人对报价的合理性、低价的依据、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通过询价,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错、漏、重等报价,保证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将不合理的报价、低于成本报价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又可改变过去“只看投标总价,不看价格构成”的现象,排除了“投标价格严重失真也能中标”的可能性。
   3.2实行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强化合理低价中标价
   “量价分离、风险分担’,是指招标人只对工程内容及其计算的工程量负责,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仅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只承担价的风险。由于成本是价格的最低界限,投标人减少了投标报价的偶然性技术误差,就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即使报价最低,又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由于制定了合理的衡量投标报价的基础标准,并把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规范了投标人计价行为,又在技术上避免了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合理定低价中标是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选择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的报价,力求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在评标过程中,增加询标环节,通过综合单价、工料机械价格分析,对投标报价进行全面的经济评价,以确保中标价是合理低价。
   3.3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提高评标的公正性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弊端,有些工程招标人也发布了公告,开展了登记、审查、开标、评标等一系列程序,表面上按照程序操作,实际上却存在着出卖标底,互相串标,互相陪标等现象。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打通业主、评委,打人情分、受贿分;或者干脆编造假投标文件,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甚至有的工程开标前就已暗定了承包商。
   要体现招标投标的公平合理,评标定标是最关键的环节,必须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办法,一些业主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价为主。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大,规范性不强;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工程量清单的公开,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商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由于淡化了标底的作用,把它仅作为评标的参考条件,设与不设均可,不再成为中标的直接依据,消除了编制标底给招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彻底避免了标底的跑、漏、靠现象,使招标工程真正做到了符合“公开、公平、工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4政府部门强化监督,查处违规违纪现象
   当前,招标活动中存在着严重问题,一些部门和地方违反《招标投标法》,实行行业垄断、地方封锁;少数项目业主逃避招标、虚假招标,不按照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有的投标人串通投标,以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在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来加以解决。
   总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是建筑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对招标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有序的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刘钦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