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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

日期: 2010-6-30 3:05:32 浏览: 2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本文在揭示目前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状况和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高职院校 内部审计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起步于1985年,是基于学校内部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以加强学校内部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根本目的的。然而,根据对全国50所高职(专)院校调查情况看,高职(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明显滞后,严重影响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高职(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领导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有些学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与科研,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审计作用不大;还有的学校领导认为审计的任务是经济监督,主要是检查学校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势必约束财务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从而影响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因此,高职(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缺乏应有的地位。
   (二)审计机构不健全,设置不合理,缺乏独立性
   从对全国五十所高职(专)院校调查结果看,只有16%的院校单独设置审计机构,有36%的院校没有设置审计机构, 40%的院校将审计与纪委、监察合并,6%的院校将审计与监察合并,2%的院校将审计与财务合并。
   这种状况严重影响高职(专)院校的改革与发展,面对高职院校目前实际状况,办学自主权不断增大,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经费支出复杂化,而学校内部的监控机制却残缺不全,学校内部管理难以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
   在被调查的50所高职(专)院校中有48%的院校将审计与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合署办公,这是极不科学的,纪检是党纪监督,监察是行政监督,财务负责财务收支与预决算,而审计则是经济监督,工作对象、任务、目的、手段及方法各不相同,将其捆绑在一起,势必影响各自职能的发挥,同时,由于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在一起,这种过于密切的关系,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基础与灵魂,不能保证其独立性,就难以保证其权威性。基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审计人员在执业时不可避免地受学校利益的限制和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审计部门职能的发挥在客观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这是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高职院校设置的审计部门在地位上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平级的,对平级的部门难以行使监督职权,导致内部审计只能流于形式,有名无实。
   (三)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
   根据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高校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配备具备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员。可是从调查结果看,高职院校审计人员严重不足。专职审计人员不仅严重缺乏并且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大多抽调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一般只掌握财务知识,对经济、财政、管理、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掌握不多,很难应对纷繁复杂的现代高校内部审计工作。
   (四)内部审计范围狭窄,审计力度不大
   目前,有些高职院校审计工作仅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为主,在领导干部工作变动或离职后才进行审计,任职期间基本不审,形成干部用审分离,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失去应有的作用。
   有些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仍停留在单纯的财务审计方面,对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进行审计,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差异性作为审计重点,以账论账,主要职责是查错防弊,主要方式为事后审计,这种监督式的事后审计与目前高职院校的深入改革与发展极不适应,不能发挥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的作用。随着高职院校内部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内部审计内容应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拓展,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为学校加强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审计服务。
   (五)监控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职能弱化
   目前,高职(专)院校普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没有覆盖所有的经济活动,并且有些制度的制定存在滞后的现象,加之制度的修订更新不及时,直接导致监督职能弱化。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由于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明确的、具体的经济责任和目标,对其任职期间的责任无法给予评价,若定量评价,缺少明确的责任指标体系,若定性评价又难以把握,导致这项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上,由于内部审计本身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建议权,而无处置权,再加上缺少相应的跟踪审计制度措施,造成被审计单位该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该落实的建议没有落实,审计成果不能被有效利用,使内部审计流于形式。
   加强高职(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作为保证学校经济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学校和谐、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审计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的重要保证,是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因此高职院校应按照国家文件精神,设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合理定编,配足专职审计人员。
   审计队伍素质是审计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性要素,只有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审计。因此,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队伍,必须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正义,秉公执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断创新
   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能否起到“强管理、防风险、促发展”的作用,关键在于是否有新思路、新方法,做到与时俱进。因此,创新是审计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创新,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理念创新。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仍停留在重监督轻服务、重结果轻过程、重查账轻管理,为审计而审计,这种陈旧的理念,必须尽快更新。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应树立以下新理念:第一,重监督也重服务。确定审计服务的理念,变单纯监督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第二,重审查更重整改。审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改变过去递交审计报告即为完成任务的做法,把更多精力放在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和审计整改工作中。第三,重查处更重防范。内部审计人员要提升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树立“防范胜于查处”的理念。问题发生后再审计,虽然可以达到查出问题、分清责任、采取措施的目的,但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无法挽回的,如果能在事先预防,就可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内部审计应从关注结果向注重过程转变,从单纯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将影响办学效益的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变被动防御为积极控制,实现治标治本的统一。
   2.职能创新。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学校管理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要为学校管理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同时也要协助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促进依法办校、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由此可见,审计服务是现阶段高职(专)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内部审计既要行使咨询、控制的促进性审计职能,又要行使监督、评价与鉴证的约束性职能。
   3.手段创新。据调查,目前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多半仍是手工操作,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经济犯罪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方法也越来越巧妙,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掌握最先进的审计手段。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积极稳妥抓好各个审计项目的实施。
   首先,科学制定审计计划,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对实施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审计方式、操作细则以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审计人员按章操作和被审计对象主动予以配合。
   其次,抓好项目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保证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开展之前对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特点、特征、背景、影响因素等进行摸底调查,对被审计对象有大致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审计时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也为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提供可靠资料。
   第三,周密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而又严密的科学工作,必须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因此,在审计开展之前必须制定一个周密细致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规定审计目的、审计指标、审计程序、审计方式方法、审计手段等内容,实施方案是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纲领,审计必须依“纲”实施。
   (四)树立科学发展观,追求高质量审计
   科学发展观重在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同样,审计工作也必须始终坚持质量优先,实践也证明,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提高审计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针对高职院校目前审计工作状况,要尽快提高审计质量,除合理设置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审计理念和手段外,在以下几个方面也要加大力度。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的制度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本校实际状况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校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审计机构的地位、作用及权限,以便审计机构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规则及实施办法》,从工作程序和方法上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对实施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审计方式、操作细则及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教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大型建设工程及维修审计办法、图书采购审计办法、物资设备采购审计办法,制定内部控制评审、资金投入效益审计、后续审计等现代审计制度,明确操作程序和审计要求,使各项内部审计制度覆盖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使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内外结合。由于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些审计项目非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力所能及的,可以将其外部化,如房屋基建、大型维修工程,这些项目可以聘请社会专业审计机构来审计,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可派专人协助、配合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工作,以保证每个审计项目都能严格按审计程序规范操作,使之得出真实、公正、合理的审计结论。
   由于社会审计部门汇集许多复合型的专业人才,他们既掌握会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又具有许多单位的审计经验,他们在执业时是以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标准,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项目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进行审计的,所以可以保证审计的质量。
   3.推行审计公开,扩大审计效应。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一定程序公开审计业务和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资金的使用情况、干部职责履行情况及学校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审计信息公开,一方面可以警示或预防他人违反财经法规,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审计监督的效应。
   4.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而不用,一方面助长经济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严重挫伤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为了提高审计效果,实现审计目标,必须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部门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学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报送,职能部门要对审计结果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同时要敦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防止只审不改,屡审屡犯的现象。
   (五)运用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贯彻“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全面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加强对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及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和领导关心的重点、管理的难点,广大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
   由于各院校管理水平不同,不同学校、不同时期审计重点也各有所异,学校审计部门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审计重点,有的学校为了应付教育部经常开展的各种评估,花大量资金购买陈旧的、过时的、廉价的、无用的书籍,目的是为了能够达到评估规定的藏书量标准,还有的学校花巨资盲目购买各种各样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目的也是为了达到评估规定的硬指标,堆放在实验室里长期闲置不用,造成极大浪费,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把资金使用效益列入审计重点。有的学校教职工对学校的经济财务问题反映较大,可以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列为审计重点,尤其对有资金分配权和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经济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加大审计力度,从深层次和源头上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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