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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委《关于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日期: 1999-7-20 9:15:57 浏览: 36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江苏省教委

为了加强对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确保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努力办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现就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制室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
制定教学计划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惜鉴国内外同类教育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科学合理地构建高职课程体系;要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按照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的要求,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科技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明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具有积极进取的职业心理素质,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毕业生应具有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初步的社会创业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能应用本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知识更新能力、语言交流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等;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适应职业岗位的变化,能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毕业生应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及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与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体能及健全的心理。
三、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制定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要安排马列主义理论与邓小平理论课、职业道德课、体育课与公益劳动、美育课,在专业教育方面要确实保证培养规格的实现。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本位
制定教学计划要把学生能力的培养贯穿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在岗位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和训练体系,并分解成学年。学期的阶段性目标,落实到不同阶段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中去,同时建立相应的能力考核指标体系。
(三)坚持课程的整体优化
制定教学计划要根据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的要求,处理好一般能力与专业能力、传授知识与提高素质。基础与应用、继承与创新以及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科学地确定课程结构,通过优选设置综合课程,课程内容应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逐步构建融会贯通、相互协调的课程体系。
(四)坚持能力评价社会化
要更新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将过程控制与目标控制有机结合。根据行业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双证书”(即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参加职业资格认证或通过中级技术技能等级考核,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取得社会认可的中级证书。
(五)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学校应主动争取有关企事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支持与协作,共同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把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及时融入课程;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进行实践教学,同时结合生产、经营和服务实际,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六)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制定教学计划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同时可根据地区、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办学优势,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以发挥特长,形成特色。
四、制定教学计划的主要程序
(一)确定专业对应的岗位(群)
学校应深入了解相关行业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熟悉与专业相关的生产技术发展状况,认真研究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联系、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确定专业的主要岗位(群)和主要工作范围。
(二)进行综合职业能力分析
学校应成立由本行业生产一“线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的专业顾问委员会,分析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一般能力。学校教育、教学专家根据国家、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和教育教学规律,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并构建综合职业能力体系,以此作为课程开发的基础。
(三)构建课程体系
学校应成立由部分专业顾问委员会成员、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高水平专业教师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综合职业能力分析中确定的知识点、技能点和素质要求点以及相互间的逻辑联系、应用频度和难度,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并确定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以此作为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施教学的依据。
五、教学计划的基本组成和安排
(一)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的基本思想、文化和身心素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一般能力,以满足学生适应社会、独立生存、自我发展、创新超越的需要,同时为专门课程的学习提供理论知识基础。
公共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工科类专业应开设物理、化学,文科类专业应开设历史、地理,其它课程根据专业需要开设。学校应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开设必要的选修课。
公共课程应尊重学科但不烙守学科性,要突破原有的学科体系,形成新的实用性强的教学体系。公共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与专业能力的培养有肌结合,留有一定的接口。
2、专门课程
专门课程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的职业技术素质,使其达到与未来职业岗位相适应的基本要求,重点强化专业能力的培养,以满足学生胜任工作岗位和就业、创业的需要。
专门课程主要包括针对掌握主要岗位(群)职业能力而设置的必修课和介绍最新技术应用而设置的选修课。
专门课程应妥善处理各学科的交叉,实行课程的综合化。专门课程的教学要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形成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3、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单项技能训练和综方技能训练三大模块。
学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建立校内实验。实习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基地,加强校企联合,建立校外实习训练基地,有条件的学校应采取顶岗实习等方式,加大专业能力训练力度。
4、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学校要有意识地安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生存意识。竞争意识、创业意识、创新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敬业精神、意志品质、心理承受能力与合作精神等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招生对象、学制;
(2)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3)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简要说明;
(4)岗位职业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分学年、学期的阶段性能力考核项目、考核要求、考核办法、考核安排、考核部门等);
(5)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包括课程名称、总学时、课程的目标及考核的基本要求);
(6)实践教学安排、课外活动安排及要求;
(7)教学周数分配表(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劳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教育、假期等安排,以周为单位);
(8)教学计划表(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总时数、理论教学时数、实践教学时数和学期考试、考查安排)。
2、教学计划的时间安排
教学各环节的分配
(1)新生入学后安排军训及入学教育各1 周。一般情况下前三学年每学期安排1 周公益劳动。每学期考核和机动安排不超过1.5周。学生毕业前安排毕业教育1 周。每学年假期安排10周左右。
(2)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总时数应控制在5000学时左右,其中公共课程占总学时的40%左右。
(3)专业教学中理论教学时数与实践教学时数应控制在1:1左右。
(4)为确保在前两年的教学中完成以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培养一般能力为主的教学目标,第一、二学年的周学时数可安排在28左右(五天工作制),以后各学年的周学时数应适当减少,以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
(5)选修课学时应控制在教学总学时的10%左右。
(6)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的安排参照省教委的有关文件执行。
(7)体育课安排在前四学年,每周2学时。
六、教学计划的审定与修订
教学计划在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审定后实施,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省教委职教部门备案。
为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以及就业市场的变化需要,及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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