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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及其对我国企业的并购

日期: 2009-5-12 18:44:45 浏览: 158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世界投资报告》称,全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近400家在华投资,中国正在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重要的生产基地、采购基地和研发基地。这表明众多跨国公司都认识到,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后一块有待开发的巨大市场;作为跨国公司,如果没有坚定的中国战略,都无法真正实施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调查和试探阶段;二是90年代的大规模进入阶段;三是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中国加入WTO前景明朗化,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进入大发展阶段。本文试图在分析近一二年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和经营行为的特点后,进一步提出我国企业的应对战略。
一、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新发展
近年来,跨国公司对中国的直接投资不断加大;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重点,也逐渐由吸引小规模投资转向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在1998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除了少部分公司因为中国政策限制外贸进入某些行业而不能投资外,几乎都在中国进行了投资。(注:王允贵:“跨国公司全球扩张与中国的政策选择”,《经济研究参考》,2001年第4期。)归结起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特点至少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随着对中国市场环境的逐渐熟悉,以及对中国市场潜力和重要性认识的加深,跨国公司开始在华大规模系统化的投资。这种大规模系统化投资,一方面表现为跨国公司不仅仅向单个的企业进行投资,而且对一个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阶段的产品进行整个产业链条的大规模投资;另一方面还表现为跨国公司不仅仅把生产基地设在中国,而且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个运营环节进行全方位系统的大规模投资,使中国成为支撑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运营中心之一。近一二年众多跨国公司不断追加在华投资,扩大生产线和投资领域,拓展经营职能。例如,为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上海贝尔公司追加投资达1.1亿美元;英特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自在浦东建立第一个生产企业以来,已先后两度增资,投资规模由0.951亿美元扩大到1.98亿美元;摩托罗拉公司已经提出要在中国推行“3个100亿”战略,即未来5年在中国的三个“百亿美元计划”——产值实现100亿美元,累计投资额100亿美元,本地采购量达到100亿美元。(注:陈佳贵等:“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新动向”,《经济管理》,2001年第2期。)另外,很多一直把中国作为生产基地的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近年来已有通用、大众、IBM、微软、杜邦、拜耳、爱立信、摩托罗拉、朗讯、惠普等一大批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据初步统计,目前这类研发中心已近150个。(注:李海舰:《引进外资的形式与结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2002年。)中国加入WTO后,许多跨国公司进一步拓展了自己的经营目标。据《2001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报告》,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公司认为,中国“入世”将为通用公司提供变成中国当地企业的好机会,计划5年后在华经营达到30亿美元的规模。(注:转引自冀文海:“WTO时代:跨国公司要做‘领头羊’”,《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1月7日。)诺基亚是全球三大通信工具制造企业之一,为了加快与中国信息产业的融合,历史性的改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大规模系统化投资战略表明,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未来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也表明跨国公司认识到能否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定的地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他们在21世纪的命运。
二是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规模的逐渐扩大,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上逐渐开始强化协调控制机制,以确保其投资收益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这种强化协调控制的管理战略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开始将亚太地区总部移到中国,或者建立中国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跨国公司经营战略地区化和全球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地区组织机构,它的权限是处理不能由国家或地区一级的公司机构处理、而必须由总部决定和协调的问题。近年来,一大批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具有管理中心性质的地区总部,包括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康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有限公司等著名跨国公司。初步统计,在北京,具有跨国公司总部性质的投资性公司已经达到110多家;在上海,已有25家公司建立了地区总部,有14家企业建立了具有总部性质的投资性公司。现在上海的外商办事处已有1500多家,一旦条件成熟,许多办事处会马上升级为地区总部。(注:黄群慧:“400洋巨头升级‘中国攻略’”,《经济日报》,2002年5月9日。)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说明跨国公司开始着眼于在中国市场的整体投资和战略投资,并对在中国分散的单个投资项目进行协调控制,优化组合,以期产生整体效益。
三是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启动,大型跨国公司加大了对中国西部地区的投资。1999年底,西门子投资50万马克设立的重庆大学自动化培训中心落成。该公司进入重庆3年来,在这里参加或促成的工程及销售项目金额达2000多万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60多家在成都、重庆落户,有30多家在西安落户,其中多数驻足高科技领域。更多的跨国公司开始把新产品研发和实验机构直接建在西部,仅2000年4~6月,就有10多家电子信息行业的跨国巨头相继到西安建立新产品研究开发基地,如美国IBM公司投资2000万美元与西安软件产业园合作搭建了全球最大的软件网上发行站。此前不久,摩托罗拉公司在成都投资建立网络系统研发中心的计划,待中国加入WTO,A股市场对外资解禁,将
在中国水域展开大规模的捕捞行动。
2001年2月 艾默生收购安圣电气。华为集团与艾默生电气签
署并购协议,华为集团将其电气业务部门——现
在的安圣电气有限公司作价7.5亿美元现金,出
售给美国最老牌公司之一艾默生电气。爱默生此
次收购的目的是利用中国的生产和分销资源来降
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公司全球网络动力
服务。
2001年4月17日 美国IDT并购新涛科技。全球领先的通信集成电路
供应商IDT公司以8500万美元并购国内一家电信
集成电路供应商新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此
次合并是通过现金购买股票的方式进行的。新涛
半导体公司将成为IDT公司的一家分公司,这将
有助于IDT公司进一步发展全球网络统一的语言
数据解决方案。新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风
险投资在中国参股投资的一家高科技公司。
2001年10月23日 阿尔卡特控股上海贝尔。上海贝尔公司与法国阿
尔卡特公司达成协议,阿尔卡特将从中方股东收
购上海贝尔10%加1股的股份,同时买断比利时拥
有的上海贝尔8.35%的全部股份。两笔交易结束
后,阿尔卡特拥有上海贝尔的股份从31.65%升至
50%加1股,中方占50%减1股。作为世界上著名的
电信跨国企业之一的阿尔卡特,此次通过3亿美
元现金收购上海贝尔股份,成为中国电信领域首
家成立股份制公司的国际企业。

资源来源:根据以下资料整理:(1)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1)》,第378~379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2)曹建海:《企业竞争行为的新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2002年。
三、积极应对国外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
一是应该科学分析跨国公司的跨国并购行为对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从总体上分析,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对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注:屠正锋:“并购式外国直接投资的趋势和影响”,《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2期。)从国际收支角度看,由于外国直接投资大量的持续流入,外资企业交易对国际收支的直接效应是正的,但由于需要进口大量资本品以及原材料,再加上利润汇回,对于经常项目的影响仍然是负的。从市场结构变化看,欧美跨国公司运用资本、技术、管理优势,通过对重点行业、产业的企业进行兼并与收购,会使其对我国市场份额占有范围明显扩大,必然会引起市场集中程度的提高。从产业发展角度看,一方面,外国并购的直接投资,带来了比以往更多的高新技术,这有利于我国的产业升级;但另一方面,由于外国并购、直接投资着眼于国内市场,无意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可能影响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从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重组的影响角度分析,跨国兼并带来的大量外资流入,有利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国有经济战略重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技术落后、缺乏市场和管理不善问题。但外资并购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国有经济的地位,这一点对于处于战略性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尤其应该引起注意。
二是在分析环境变化的基础上,我国企业要明确自己面对国外跨国公司并购行为的战略基点。从国民经济发展角度看,我国既要使外资并购有利于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市场有序竞争和国有资产重组,又要免于受跨国并购造成垄断、产业渗透、国有经济战略性地位的丧失等的不良影响。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看,面对国外巨型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战略和行为,我国企业的战略基点是:“以我为主,寻求互补”。所谓“以我为主”,就是要坚持自己的发展和成长战略,围绕自己的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选择是否允许跨国公司实施并购活动,跨国公司并购活动的介入程度以不损害我国企业的成长发育为限,对于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产业,如能源、化工、电子、钢铁、信息、生物、新材料等产业,在并购中力求中方的多数股权以及技术的控制权。(注:刘超然:“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利弊分析”,《国际经济合作》,2000年第2期。)所谓“寻求互补”,就是在具体的并购谈判过程中,努力做到优势互补,通过引进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资金和优秀管理技能,使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能够促进我国公司的成长,符合我国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要尽量避免并购后的企业停留在跨国公司全球价值增值链条中的低水平层次这种情况发生。
三是面对跨国公司的国际并购,在刚刚加入WTO的几年内,我国企业的基本战略选择应该是建立战略联盟。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实现自己在某个时期的战略目标,通过合作协议方式所结成的松散联合体,以达到资源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它是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交易方式,企业之间“超出了正常的交易关系又没有达到兼并的地步。”(注:转引自曾忠禄:《公司战略联盟组织与运作》,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战略联盟与企业并购不同,战略联盟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资本关联,加盟企业地位平等,各企业保留自己的独立运作。由于操作复杂、交易成本高以及股权约束的特点,并购比战略联盟更注重长期的利益,而战略联盟中有很多属于机会性的战略联盟。根据麦肯锡、玛莎管理资询公司等咨询机构以及波特等人的实证研究,约有一半的兼并以损失价值而告终。而战略联盟的成功率要高一些,哈宾森和派科对过去15年大量案例的研究表明,实施战略联盟成功率比较高的企业可以达到90%。成功率低的企业也可以达到37%。(注:程兆谦、徐金发:“并购与战略联盟的比较研究”,《决策借鉴》,2001年第2期。)
我国企业面对跨国公司的国际兼并,应注意联盟战略的运用。这种联盟包括两类,一类是中国企业和国外跨国公司的联盟;另一类是国内企业间的联盟。如果能够与国外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既可以有效地防止由于跨国公司的并购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又可以通过联盟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国际惯例,积累国际经验。由于跨国公司急需了解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本身就有一种联盟的需求,当并购战略遇到强硬的抵抗后,它们就会退而求其次,与我国国内企业进行战略联盟就成为跨国公司的一个现实选择。关于第二类战略联盟——中国企业间的联盟,其意义不仅在于重新整合企业资源,扩大企业的外延,更在于利用团队联盟的强大资源,使联盟成员在资源整合后的新平台中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进步,进而构成了国外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巨大障碍,提高了国外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进行并购的成本。实际上,如果中国大企业能够有效地运用这两类战略联盟,对于国外跨国公司的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就大可不必有过多的担心。
四是采取积极的防御策略,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收购。目前虽没有外资公司在中国A股上市,但外资通过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与国内企业合作,而间接进入中国股市的做法已屡见不鲜,如美国通用与上海汽车、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东方通信与摩托罗拉、大唐电信与朗讯等。(注:谢mín@①:“中国未来10年上演西方百年并购史”,《中国经营报》,2001年12月18日。)虽然在我国加入WTO后的2~3年内,我国在很多环节上(如迄今为止有关外资并购操作的法律和政策基本还处于真空状态)还制约着外资并购在我国A股市场中的发展。但是,根据跨国并购投资的国际主导趋势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特征,可以预见在将来,我国A股市场将成为发生外资并购的重要场所。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虽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同时将又可能产生很多问题,如恶意收购问题,市场垄断问题,并购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外资突然撤离而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问题,等等。这一方面要求国家完善法规建设,包括应制定收购和兼并法、反垄断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和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并购前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制度等;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外企业的防御并购的策略,防止恶意收购。在国外,企业的并购防御策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并购要约前的并购防御策略,具体有董事轮换制、绝对多数条款、双重资本重组、“毒丸”计划等;另一类是并购要约后的并购防御策略,包括特定目标的股票回购、诉诸法律、资产收购与剥离、邀请“白衣骑士”等。(注:参阅干春辉:《管理经济学》,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462~467页。)这些策略值得我国企业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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