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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的理想与价值追求

日期: 2010-11-25 16:18:23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论文关键词:小康社会 教育理想 现代教育
   论文摘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担负着极其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这种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教育必须努力实现下列的理想与价值追求:教育的现代化、教育的普及化、教育的民主化、教育的法制化、教育的个性化、教育的国际化和教育的终身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担负着极其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实现小康社会教育的奋斗目标,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握小康社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必须努力实现以下教育的理想与价值追求:
   一、教育的现代化
   教育现代化是面向21世纪世界教育发展的方向和价值追求,它反映了世界现代化的要求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趋势。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离不开教育的现代化。可见教育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基础。关于教育现代化的表现,有学者提出如下三个具体层面:即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和观念层面的现代化。物质层面的现代化主要指学校设施、教学设备达到现代化的水平;制度层面的现代化主要指教育体制、教育制度、教育结构的现代化;观念层面的现代化主要指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现代化。三个层面的结合构成了教育现代化的整体。
   从目前我国教育的发展来看,实现教育现代化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即教育观念现代化、教育设备现代化、教育内容现代化、教育管理现代化和教师素质现代化。只有把教育现代化搞上去了,“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二、教育的普及化
   普及教育是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的客观要求,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和普及,教育的普及反过来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推进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普及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转变的基础工程,它涉及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中国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历史使命的实现。
   从我国目前的形势看,搞好教育的普及(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普及)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提高广大民众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是保证教育经费的投入并使之不断增加;再次是加强立法监督,依法保证普及教育的实施;最后,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以改革促发展,通过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莫定基础。
   三、教育的民主化
   教育的民主化是政治民主化在教育上体现的结果,是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表现,教育的民主化不仅关系到受教育权、教育的普及、教育的机会均等,它还关系到教育决策的公正性、教育管理的广泛参与性、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的民主平等性等。在我国全面迈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所追求的教育民主化主要指在依法治教的前提下,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教学的民主。教育的公平是指整个教育过程中从教育的起点,到教育的过程,再到教育的结果的全部公平。教学民主是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反映。教学民主强调的是师生关系的和谐,倡导的是师生互相尊重,而且有利于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我们所追求的教育公平和教学民主永远只是一种相对意义的平等,绝对的平等是做不到的。
   四、教育的法制化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教育法制建设,通过立法和执法来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教育法规体系,促使中国教育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但我国目前的教育法制建设同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还相距甚远,教育法制建设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即法律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一些法律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和严重地存在。适应新时期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需要,今后的教育法制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所确定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不断完善国家教育立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人开展教育法制宜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尽快建立起与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将教育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全面纳人法治的轨道,从而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五、教育的个性化
   教育的个性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一种新的价值追求,是人类社会高度文明进步的一种新标志。教育个性化的提出并非偶然,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纵观人类教育的历史,经历了“无个性的教育”—“压抑个性的教育”—“重视个性的教育”等教育的发展阶段,不同阶段教育的存在都满足了当是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人类社会进人现代社会,适应现代社会对人的发展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样化的发展需要,教育必须在充分发挥它的社会化功能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培养和教育,充分挖掘个体的发展潜能,让每一个人的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发展学生的个性作为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教育中去。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充分认识和尊重个体的特殊性,正视学生的个别差异,用合理的教育手段和措施引导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坚决克服过去那种用固定的模式塑造所有的学生,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各个特殊的个体,用考试的分数给具有多种特征与品质、才能和爱好及行为表现的人简单下结论的做法。应根据学生各方面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适应性的教育,以使他们成为不同领域内有所专长、有所成就的人,使他们的个性真正得到健全的发展。
   六、教育的国际化
   教育的国际化是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不可阻挡的教育发展趋势。它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几乎每个国家教育发展及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当今时代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伴随着经济的一体化,国际间事务的交流日益增多,各国之间相互联系、彼此依赖不断增强,这就会使世界各国的教育面临着许多共同性的问题。在我国,早在1983年邓小平提出的“三个面向”思想,其实质就是要求中国的教育要走国际化的道路。时至今日,20多年过去了,我国在教育国际化方面虽已取得很大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如何迎头赶上世界教育国际化的潮流,充分利用教育的国际化给我国带来的机遇,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这是目前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中国的教育在迈向国际化的过程中,必须进行适时的变革与转型,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与国际接轨。我国的教育不仅要确立国际化的培养目标,树立“只有做一个出色的国际人,才能做一个出色的中国人”的观念,而且要不断加强教育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构建教育国际化的学校课程体系,通过国际化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国际观念、国际意识,树立向全球服务、向全球开放的观点,不断提高学生的国际理解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从而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面向世界的真正的中国人。
   七、教育的终身化
   终身教育思想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它给整个教育注人了新的生命力,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教育与社会改革的目标就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化社会。人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将来,教育不再是某些人的特权,也不再是个人在一定年龄阶段的特殊活动,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的各个年龄阶段,并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家庭及个人生活密切联系,每个公民都应是终身的学习者。教育的目的已经不再是训练儿童和育少年,而是使所有的人终身受教育,这种教育已经不只限于学校教育,而是包括了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一切教育形式;教育的内容已经不限于传授和储存知识,而是要努力寻求获取知识的方法;教学过程正在发生变化,学习过程正在趋向于代替教学过程,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教师的地位也在发生变化,由权威性地传授知识,转变为更多地判断学习者的需要,设计学习环境,推动和鼓励学生学习,评价学习过程,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终身教育必须作到为每个社会成员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他提供学习机会,根据每个人的不同需要,以最好的方式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与之相适应,现有的学校教育体系必须予以重新构建,使之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多元性、伸展性,为学习化时代的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开拓新视野,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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