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工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充电电压过高。
2.充电设施绝缘损坏,接地系统不完好。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矿灯充电、收发和维修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1条 无任何违纪违规及刑事案件的人员。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熟悉矿灯的性能、原理、掌握矿灯的操作与维修知识和必要的电气常识。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第6条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矿灯充电架和矿灯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专锁,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第8条 矿灯房内应设有排风装置,保证通风良好。
第9条 矿灯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得发放:
1.灯头、灯盖锁失灵。
2.充电不足。
3.玻璃破裂。
4.灯线破损。
5.接触不良。
6.缺少零部件。
7.矿灯有外壳破损、变形等现象。
第10条 灯房内应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并悬挂“禁止吸烟”警示牌。
五、操作准备
第11条 清点矿灯,掌握矿灯收发情况。
第12条 检查充电架是否完好,检查充电电压、电流,掌握矿灯充电情况。
六、正常操作
第13条 充电时,将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180°,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灯变为红色,则表示充电正常。
第14条 日常充电时间:约为8-10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小于0.1A
第15条 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头、灯圈、玻璃等零件有无破损,灯的闭锁装置是否良好。
2.观察主光源与副光源的亮度,如主光源明显低于副光源,应立即进行维修
3.矿灯上架后应注意充电指示灯颜色由红色→黄色→黄绿色→绿色变化。
第16条 初充电注意事项:矿灯上架初充电时,一定要先接通充电架电源,然后再一盏一盏上架充电,若矿灯全部上架后再接通总电源,会因冲击电流过大损坏保护电路板。
第17条 日常充电:KL5LM(C)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充电电压为4.2±0.05V,充电电流开始为1.5A,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小于0.1A。
第18条 充电注意事项:
①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比冷光源工作电压高,容易烧坏冷光源,因此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
②对一般经过正常放电的矿灯,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为1.5A。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因此充电电流会有所差异。但如有个别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③公休、假日矿灯可以不拿下充电架,也不必把充电电路切断,锂电池的过充电保护装置会在矿灯充满电时自动切断电路,以保护锂电池。
④在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被切断,要立刻将每个灯的灯头逆时针旋转,切断充电回路,以防自动放电。
⑤充电时矿灯的容量不同,充电指示的颜色也不同,一般随着容量的提高,充电指示灯的颜色会由红色→黄色→黄绿色→绿色变化,越接近绿色表示容量越高。当充电指示颜色变为绿色时,表示矿灯已充满。
第19条 日常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①矿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时,保护电路板会在瞬间切断。
②矿灯应在-20℃~60℃的环境中使用或储存。
③矿灯应保存在低温干燥环境中,需要长期储存时,每3个月充电一次。
④废旧矿灯电池请不能随意丢弃,应设置指定地点存放,要妥善处理。
七、收尾工作
第20条 清理灯架、矿灯及室内卫生。
第21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