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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考试制度的系统规划

日期: 2010-8-26 12:58:01 浏览: 56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 要】本文从高职考试考核现行方式的问题处入手,在历数传统考试形式存在的弊端后,提出高职学校院校应当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并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以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式改革为基础,从考试内容、考核评价方式、考试时机等方面进行改革,系统规划高职教育的考试制度,以充分发挥考试在高职教育中强化教学效果、提高学生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高职教育 考试改革 能力测试 形成性考核
   考试是教育的有机环节之一,科学的考试对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设置合理的教学内容、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与高中类的应试型教育及普通本科高等教育不同,高职类院校应当“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这一指导思想决定了高职的考核方式必定区别于传统的升学目标下的考核方式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下的考核方式。在高职教学改革中,要强化“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教育意识,必然要改革高职的考试和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发挥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的重要作用,借助考试推动学生的学习以及能力的培养。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法及考试制度成为高职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职考试考核现行方式的问题与弊端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现如今多数的高职院校对于在校理论课程仍以试卷的形式为主,实操及其他类型的考试形式在实践中的普及程度还不是很广泛,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相比较,现阶段高职教育的考试模式尤其是在校内学习期间的考试形式存在诸多弊端。
   1.考试内容重知识轻能力
   在高职院校的考试中,考试内容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比较普遍,考核内容多依附于教材或老师课堂上传授的理论知识,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命题,技能、能力的考核比重仅占考试内容的20%左右,因此,当前高职类院校的考试无法体现出“考核学生技能与能力水平”的功能,同时也与“培养学生技能与能力”的教学目标相悖。
   2.考试方式多以试卷考试为主,形式比较单一,考试命题简单标准化
   受教学及考试内容的影响,当前许多高职类院校的考试仍以试卷笔试形式为主,侧重考核学生对传授知识的掌握度和继承度,因此考试命题多采用标准化的形式。这类考试只能考共性的、统一的东西,不能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学生的差异来进行,学生的个性很难通过此类考试得到体现。此外,有许多东西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情感体验、直接经验的收获等,通过试卷型考试是考查不出来的。因此传统的考试方法与考试形式不利于全面、真实考核学生知识、技能与能力的综合成绩。
   3.考试过程重结果轻过程
   当前许多高职院校的考试与普通本科类似,以结果性考试为主,在教学过程中缺少过程性考试,即主要以课程结束后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一锤定音地评价和区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高低。这种考试组织形式与下述问题一起,共同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习惯和知识能力吸收的效果。
   4.考试时间的集中性与数量安排的不合理性
   受本科教育的同化以及“期末考试定乾坤”的考试模式的影响,目前大多高职院校将所有课程的考试集中安排在学期期末阶段,这种集中一次性考试的安排方式使得学生形成了“平时懒散,考前振作”、“期初松——期末紧”的节奏,不仅不利于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培养,而且容易使学生养成投机心理。在这种模式下,一些记忆能力较强的学生比较容易获取高分,这又进一步影响了考试对学生各方面素质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的功能。
   二、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的树立
   面对以上诸多问题,高职教育应根据“培养学生的技能与能力”的指导原则,首先改革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建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将能力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的考试方式,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潜能和学业成就。
   需要高职教育工作者注意的是,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要求:考试不仅要起到评价学生成绩与能力的作用,同时还需要起到推动学生学习、不断加强各方面技能与能力培养的作用。为此高职教育工作者应当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教育目标自身。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高职教育考试制度的系统规划
   在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的指导下,高职类院校应当对教育考试制度进行系统的规划,通过改革传统的考试方法,与教学方法改革相配合,把以知识教育为主转到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轨道。
   1.建立整体优化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为考试考核的改革打下坚定的基础
   考试改革必须融入高职的整体教育教学改革中,使其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课程体系的构建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是考试改革的基础。
   学校必须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及能力为核心构建自身的课程体系,为此学校必须打破原有课程、学科之间的壁垒和界限,以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以目标培养的实际需要作为内容取舍和结构组合的标准,分析相关的知识要素和技能要素,对课程内容做纵向和横向的整合,不求学科体系的完整,强调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必需的基础性和课程内容的综合性。通过综合精简课程门类,避免交叉重复,突出综合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整合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课程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应当是知识的体系,不仅要包含知识点,更多的内容应该是技能项,是技术知识体系,是经过动手操作才能理解和掌握的内容。
   在日常教学中,老师应当多给学生提供动手操作及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真正动手、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基于这样的课程体系及教学方式,最终的考试才真正能够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2.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的能力导向,实现考试内容的综合化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社会需要的第一线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教育目标,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职业素质”的课程教学目标,在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的指导下,高职教育的质量评价标准必须进行改革,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取消单一“理论知识”评价标准,实施“知识、技能、素质”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为此,高职教育的考试命题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对教授课程的内容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课程的不同特征选择相应的考核内容。考试内容应充分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每一次评价或测试要尽可能地覆盖多种相关能力要素,如毅力、合作能力、创造能力、方法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
   3.改革考试方法,重视实践考核,实现考核评价方法的多元化及针对性
   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建议对学生采取多元化的考试方式,包括:期中期末考试、单元测验、课堂讨论、角色扮演、课堂演讲、团队活动、模拟实操、实习报告、专业技能证书等。除此之外,课堂评价也是重要方式,教师可以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注意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并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写感受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在选择具体的考核方式时,需要考虑专业及课程本身的性质,有针对性地为每种类型的课程确定合适的考试方式。如基础课可继续采用闭卷考试,但增加试题的灵活度以重点考核学生理解、应用知识的能力,在平时增加小报告的写作、分组讨论合作学习、课堂几分钟小考等,为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奠定基础。专业课考试中,应结合专业性质,注重实践方面的考核,加大课外活动、技能测试等考试形式在总成绩中所占据的比例,促使学生既巩固知识又训练能力。对于经济、金融类课程可采取“闭卷+口试+调查报告(论文)”的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机械制造类课程可采取“实践成果+专业设计+现场测试”的方式。而对于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旅游、酒店、数控等技能类课程,可以将考核与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鉴定接轨,提高考核评价的社会可信度和效度,同时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即得到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为其日后步入工作岗位奠定基础,这样学校的教育由单一的“学历证书”转向学历与职业资格的“双证书”制度,使课程评价更具有职业导向性和实效性。
   采用多元化的考试方式,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潜能和学业成就。而且,如前所述,多元化的考试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能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结合专业特点,加强过程监控,变“终结性考核”为“形成性考核”,实现考试时机的多元化
   一次考试难以将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考核全面,因此高职教育考试应当在时机上改变静态的一次性考试形式,强化教学过程的监控作用,变“终结性考核”为“形成性考核”,以实现考试时机的多元化,将考试贯穿于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形成性的考核需要变一次考试为多次考试,采用“平时成绩+阶段考试+期末考试(采取不同考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将平时成绩、阶段性考试和期末考试按不同权重综合计算,共同作为确定毕业考试成绩和毕业资格的依据。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平时表现、出勤、作业完成情况等;阶段考试可采用按知识点、技能点分段,进行形成性考核,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形成性考核形式上可以是课堂提问、作业、小论文和答辩、小测验或单元考核、评价讨论发言以及实验实习报告等;期末考试则是对该课程的综合检查,可结合课程特点,采取各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形成性考核制着重考察学生在课程(技能与知识)学习期间的学习表现,记录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果。它关注学生在整个技能练习与知识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其目的是促使学生关注学习总体目标,积极参与学习过程,以期能对学生自觉学习、提高综合能力起到主导作用。考核内容与课程的教学内容(技能训练与知识学习)紧密结合,即教什么、练什么就考什么。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可分配如下:职业素质考核(10%)——引导学生培养职业素质;学习过程考核(30%)——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综合应用能力考核(20%)——引导学生学会应用知识、训练综合技能;职业所需的理论素养考核(40%)——引导学生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形成性考核能够强化过程控制,达到考核学生和检验教学质量、效果的双重目的,不仅可以适时地、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而且能够使学生了解自己对所学知识掌握的程度,产生紧迫感,认识到过程不努力则难以应对综合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有利于教与学的双边互动,对教与学能够起到一定的反馈、修正作用,能够真正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高职教育特征,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重视能力的学习和掌握,实现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此外,通过采取过程性监控措施,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学生对待考试的突击性、轻视性和投机性心理,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总而言之,高职教育的考试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而非仅仅作为一种手段或者最终的目标,在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通过多种考试方式,对学生实施准备性、形成性、诊断性及总结性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重视考试后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找出与相关标准的差距,锻炼学生终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这样可以达到多渠道和全过程培养学生素质和潜能的目的。
   四、结束语
   通过进行教育考试制度的系统规划,高职院校可以深入实施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的考试考核方式,将考试考核改革与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相结合,以真正突显高职教育“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主导思想,培养出真正符合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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