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职教文章 > 职教论文 >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WTO体制的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WTO体制的影响

日期: 2010-1-20 23:00:43 浏览: 7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是第一个目的在于形成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多边机构,自成立之日起有很多成就引以为豪;但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它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如今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其与WTO冲突日益严重。世界贸易组织应该采取有效的行动,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好地促进经济全球化的步伐。
   关键字: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冲击;
   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在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发展形式。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区域经济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建立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的基础上。尽管其发展动力和实施途径不同,但是二者最终都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各个地区经济之间的相互融合。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为企业创造更为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范围内的商务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其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尤为迅速。目前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是不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而且,一般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所实行的优惠待遇不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超过全球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世贸组织的标准。许多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涵盖了迄今被排除在世贸组织多边谈判之外或多边谈判没有充分讨论的问题,如政府采购、环保标准、投资与竞争政策、劳工标准等。马春林、吴冲锋(2003)在文章《全球经济一体化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提出测度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国民经济互动指标,并且据此对经济全球化程度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得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经济全球化的主导趋势和全球各经济区域之间关联程度变弱这二个结论。薛誉华(2003)在文章《区域化——全球化的阻力》中从区域化的动机等方面探讨了区域化理念的目的和可能出现的后果,认为区域化的真实意义是与全球化抗衡。李双元、李赞(2005)在《从WTO和EU法律制度谈全球经济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一文中分析到WTO和EU分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物和典型代表。从这两个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分析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从而可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这两种存在形式的协调与共同发展,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探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其核心其实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影响问题。文章选取全球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代表——WTO作为分析对象,归纳出区域经济组织的发展对其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促进和冲击双重作用,借此来更清楚地表明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
   我们所讲的经济区域化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区域经济集团或区域经济组织如欧洲联盟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等。战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区域性的组织发展迅速,数量急剧增加。按照WTO的统计,区域性贸易协定(RTAs)的实施数量在1950-1959 年有3个,1960-1969年有19个,1970-1979年上升到39个,1980-1989年为14个,1990-1998年则为82个,到2001年底,在世贸组织注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有170个,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此外,还有次区域性的组织,如中美洲共同市场、加勒比共同体等。
   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源于发达地区—西欧。第一个在WTO登记的区域一体化协定是《罗马条约》。其大体经历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即四五十年代的萌芽和初建时期,六七十年代的发展和扩大时期,八十年代以后进入较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时期,九十年代至今是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的盛大时期。其中出现了二次高潮:第一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但在70年代末受挫;第二次高潮发生在80世纪中后期,一直持续到现在。二次区域化浪潮相比较,各有特点,分析见下表:
   表1:战后二次区域化的比较
   第一次区域化 第二次区域化
   以政府或政策导向为主要动力 以市场导向为主要动力
   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 出口促进与贸易自由化
   歧视性区域集团 非歧视性或开放性区域集团
   注重区域内竞争 注重全球竞争
   南-南合作或北-北合作 北-南合作
   区域集团成员不重叠 区域集团成员重叠
   如上表所示,在第一次区域化浪潮时,区域组织的组建主要有两种平行的模式,一种是南—南合作模式,即经济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组建的区域组织,另一种是北—北合作模式,即发达国家之间组建的区域组织,如欧共体。但是,到了第二次浪潮时期,新的区域化组织更倾向采取北—南合作模式,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组成区域集团,如欧洲联盟逐步把东欧一些发展中国家吸纳为成员。
   在“南南型”合作组织内,成员国的经济绩效差距会逐渐拉大;而在“南北型”合作组织内,成员国的经济绩效差距会逐渐缩小。换句话说,“南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员国的收入水平趋于发散;而“南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员国收入水平趋于收敛(Venables,1999)。
   二、区域经济组织与WTO的联系
   (一)最基本目标一致
   WTO宗旨为: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经由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以求大幅度降低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消除歧视待遇”。其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有活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成果和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而这些最惠条款与最终目标都与区域性经济组织的相关原则相一致。区域经济组织是在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下,以消除阻碍成员间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合理配置的各种障碍,实现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多边合作为共同目标。其目标和动力是成员体的共同利益,即提高成员体在国际竞争中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比较利益和规模经济利益,降低区域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创造更为自由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推进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实现某一特定地域范围内特定成员经济体的利益最大化。
   (二)成员相互兼容
   从1995年成立时的128名成员国到目前已经增加到150个,扩大了世界贸易组织作用发挥的覆盖面,把世界上更多的国家的贸易活动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轨道,更加有利于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进程。
   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差不多全部WTO成员)都从属于各个不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许多国家还同时参与了多个规则各不相同的区域贸易协定。这种成员资格的双重性要求其在遵守区域组织规则的同时也要遵守WTO相关规则,使得二个组织之间形成了一种天然联系。
   (三)区域经济组织为开辟自由化新领域并制定国际纪律提供了经验和技巧
   区域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可为成员政府、管理阶层和利益集团注重参与多边谈判、开辟贸易自由化新领域并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同时也加深了国内主管部门和产业界同职业谈判代表之间的联系和了解,避免了“为谈判而谈判”现象。
   在区域集团内,成员国政府和利益集团之间可通过公平互惠原则来加以协调贸易利益和国内政策的冲突,最终在一些新的领域达成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然后区域集团的经验和技巧再应用到多边贸易体制有关这方面的谈判中。
   如果关于同一方面的区域谈判和国际谈判同时在进行,二场谈判可以相互拖动,彼此吸取新技巧,产生“协同作用”。例如,欧共体70年代内部进行的有关政府采购的谈判与当时东京回合有关政府采购的多边谈判相伴而行。
   (四)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有助于认识到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和多边协调的重要性
   区域集团协议的达成,有助于促进成员国政府和利益集团认识到接受国际规则和纪律的必要性,因为无论是区域集团协议还是多边贸易协议,都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的框架体系。区域集团成员要获得其他成员遵守协议规则和纪律所产生的权利,它必须按照协议承担改革国内不符合国际规则和纪律的政策法规的相应义务,也就是为得到权利所付出的代价。
   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利和义务框架离成员国政府比较遥远,付出代价并不一定马上产生直接明显的利益。因此国内政治利益集团都不愿为此付出改革既定政策和立法的代价。区域集团正好可以弥补多边贸易体制的这一局限性,他可以促使成员国内政治利益集团充分认识到区域内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进而促其接受国际规范和法律。
   (五)区域经济组织可以成为进一步推动敏感领域多边贸易自由化的“试验场”
   敏感领域涉及到经济决策主权方面的问题,如竞争政策、技术标准等等。区域集团凭借其自身优势,在上述领域比多边贸易体制的自由化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为多边贸易体制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贸易自由化计划提供了“试验场”。例如世贸组织的新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上述复议机构”的建立就是参照了美加协议的做法。
   (六)区域集团还有助于巩固改革成就和自由经贸政策思想的传播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改革开放缺乏坚实的政治、立法和群众基础,这样,通过参与本地区内的区域集团协议,利用协议的要求和规定作为一种向国内利益和保守集团施压的外部机制,以巩固改革开放的成就并促之向前发展。虽然也可以利用多边贸易体制,但其产生的压力不如前者直接有力度,因为区域内有周边关系和地缘政治利益考虑的约束。这也解释了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初衷。
   区域集团的形成、发展和扩大,还有助于自由经贸思想的传播,特别是那些一贯实施贸易体制和保护政策的国家,在加入区域集团后或者迫于压力或者出于自愿吸收并借鉴其他成员执行自由经贸政策的经验与做法,以提高本国贸易政策的开放自由程度。
   三、区域经济组织对WTO的冲击
   (一)区域性组织的排他性的威胁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五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其主要的原则目标。实践中,无论是哪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都制定有明确的贸易政策,而且这些贸易政策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对区域内成员实行贸易自由化与保护政策,而对区域外的成员则实行各种贸易壁垒,形成对区域内外不同成员之间的歧视性贸易政策。从而增强了各自组织内部成员的国际竞争力,结果就导致了各自区域一体化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增加,区域外的贸易减少,可能会导致成员国的贸易转移,损害了非成员国的贸易利益,明显地违背了WTO的非歧视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自由贸易原则,也造成了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
   (二)区域性组织中大国主导的威胁
   区域性的经济组织都是由各个地区中占主导地位的大国联合部分盟国携手合作建立起来的,它们在这些区域性组织中相互合作削减贸易壁垒,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在全球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力量。贸易强国在选择贸易政策时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往往不顾WTO制度规则的约束,从自己的利益愿望出发,单方面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政策,进而以该既定的贸易政策为框架在WTO范围内开展贸易谈判,强力推进自己的贸易政策。一旦WTO的制度原则与自身的利益发生冲突,一些贸易强国就会在贸易政策选择的天平上发生违背WTO的制度原则而偏向自身利益的倾斜,这些最终都会引发出WTO制度的变迁。
   (三)区域组织调整的范围不断突破,内涵不断扩大的威胁
   作为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法律体系,WTO不可能包含国际贸易的所有内容,在诸如环境问题、劳工、投资和竞争政策、贸易与社会条款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无条件、自动适用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下,任何一项关税的减让或完善,都会以点带面地把谈判结果扩展给所有成员,这就具有了双刃剑的作用,虽然可以使以后的程序和环节简单化,但其它成员对权利共享。因为这些成员同时也是义务承担方,随着多边贸易体制成员在数量上越来越多,在成份上越来越复杂,还没有涉及的领域越来越敏感,如果想在一个特定的议题上达成协商一致,显然是越来越困难。多边贸易谈判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政治敏感性越来越强,相互妥协的可能性越来越小,WTO的多回合发展步履维艰。与之相应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国家要少得多,具有共同的地域、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合作的基础,参与方之间在政治和经济合作方面的现实需求决定了其相互协调立场的难度要小,从而对谈判议题的确定、谈判成果的达成和执行要相对容易,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一些国家先后就多边贸易谈判中难以达成的领域制定了条款。
   这样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对于全球经济组织而言,更有利于深层的经济合作;与多边体系相比,谈判更容易在少数具有相当合作意向的国家之间开展,并能够取得成果。区域贸易一体化组织更深层次的合作以及朝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动机和谈判,将会有利于实现一个更高层次的内部区域一体化的良性循环。如现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通过新协定的形式有计划地升级为一体化程度更高的区域体制。欧盟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共同大市场经过《申根协定》步入东扩和单一货币的时代;澳新紧密经济联盟已经提前完成了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发展中国家中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南非共同体均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实质步伐;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的创建都是区域一体化演变的历史性事件。可是这些却使得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被阻碍,
   (四)经济区域化可能强化国际政治对抗
   经济区域化必然要求各国在经济管理体制、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等方面进行协调, 同时满足协议在通货膨胀、财政赤字、汇率等方面给出的苛刻条件, 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实现政治上的区域一体化。而这种政治上的较量和利益冲突必将给全球政治、经济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四、WTO与区域经济组织的协调
   (一)认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和动力,是追求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的次优选择和阶段性准备。其有促进多边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从而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作用,但也的确存在对多边贸易体制造成损害的威胁。然而,许多国家由于难以舍弃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因而在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面对这一现实,世贸组织需要具备应有的灵活性。认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存在,同时尽量避免和防范其对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造成损害。
   关贸总协定第24款允许区域贸易协定作为一个特例存在,条件是它在促进区域内贸易流动的同时不得提高对外部世界的壁垒。换句话说,区域贸易协定应该补充而不是威胁多边贸易体系。进入世贸组织时代以后,除了原先的第24款被继承下来以外,世贸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也允许区域贸易协定的存在。为了监督和评估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对多边经济合作产生的影响以及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协定的关系,1996年2月6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专门设置了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
   (二)客观分析区域经济组织存在的原因
   1.从理论上分析。在特定区域内和有共同利益关切的各国之间,比在全球范围内各国之间更容易达成经济一体化协议,因而经济融合程度更高,这其实是一体化造成区域内福利的增长高于区域外的反映 。区域内各成员因数量较少、经济实力相当、经贸利益互补性强、法律制度较容易协调等原因使得这些国家形成协调的意志相对容易,所以国际经济一体化在区域范围内的推进要比在全球多边体制下推进更快。这种差异导致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层面和全球层面上表现为不同步性。近年来,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化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分工的深化加速推进,同时世贸组织的建立与其他各领域的协议、制度的实施,使世界上更多国家之间经济关系中的障碍得以更快消除,从而使彼此间经济融合的程度更加深化。因此,全球范围的经济一体化发展也在不断推进。
   2.从世界范围来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并存的局面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体制、发展水平方面的不平衡以及发达国家之间的不平衡。在这样的国际经济环境下,要求各国同等程度地消除经济障碍是困难而不现实的,而在发展水平接近和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国家间开展经济一体化运动则成为现实选择。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别优惠待遇如何安排仍然是一难题。实践证明,多边贸易体制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显得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而以欧盟为代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则采取了一些实际的步骤,如历次“洛美协定”以及欧盟2000 年签订的打算用自由贸易区协定替代“洛美协定”的“科托努协定” 等 。可以认为,各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优惠贸易安排和特别优惠措施,将是解决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3.从经济目的来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动因都是经济主体在市场自发力量驱动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两者实现各自目标的基本要求都是消除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贸易投资障碍。不能因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呈现出的集团排他性倾向而对其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贡献加以否定。事实上,呈现出的所谓集团排他性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由于区域经济体制形成使成员国的向心力增强,这正是一体化所引致的系统优势的表现 。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在其成员间相互贸易中消除壁垒,是朝着普遍的贸易自由化迈出的一步,因此只要区域组织的特惠安排无损于非成员的贸易,就应得到允许。只要自由贸易原则正确实施,由一个区域内自由贸易所产生的增加生产的福利裨益,完全能增加对从其非成员方面的购买力。而且,区内贸易限制减少或取消,不仅使区内外的贸易机会增加,而且也为全球范围内抵御贸易保护主义作了示范。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集团化能促进总协定下多边贸易的发展,它将成为实现全球贸易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阶段。
   4.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新特点来分析。亚太经合组织首创了“开放的地区主义”,使得成员之间的所有优惠性的措施或安排,也适用于非成员。这既有助于区域内部各国之间的合作,也有助于全球各国之间的平等经济交往。同早期区域组织具有排他性相比较,这使得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开放性表现得更加鲜明。跨国公司作为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间渗透的主角,其全球化经营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间的交流,以致现在很难指出哪一个一体化组织是纯粹的排他性集团。相当部分国家同时成为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如美国既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又是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在拉丁美洲和非洲这样的例子就更为普遍。这都是否定区域集团排他性的直接证据。另外,一体化安排的跨区域性进一步淡化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性”色彩。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与其成员——秘鲁在空间上的分离状态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向整个南美洲的拓展以期建立一个完整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反映出一体化进程中区域藩篱的淡化和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渐变。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呈现出开放性、交叉性、扩展性和全方位性等新特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参与国家在不断增多,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间在对外经济政策、经济活动规则等领域中积极谋求共识,这种被已经扩大了的成员国整体接受的经济规则和运行模式将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内在运行机制的雏形。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在走相互融合的道路,这将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持续、加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积极构建共同协调发展的国际环境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任何人都不可轻易断言是绝对的积极或是绝对的消极,应该说是利弊并存,利大于弊,关键是要研究如何扬其利、避其弊,其核心就是要构建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协调共同发展的国际环境。
   1.加强国际法制建设。尤其重要的是明确规定世贸组织规则的效力应优先于各成员方的国内措施和相互间达成的各种区域贸易协定。另外,要完善世贸组织区域一体化安排的制度设计,其中包括:建立统一的区域一体化审议规则和程序,改变目前不同的区域贸易安排分别依照不同的协定或规定进行审议的混乱状态,以提高审议速度、效率和质量;尽快研究制定界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否阻碍多边贸易体制的一般标准,以便及时断定拟议中的或已通知世贸组织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是否符合多边贸易规则;加强世贸组织体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审议力度,改变其“审而不决、决而无果”的局面,切实解决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审议难、执行难问题,树立起世贸组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审议的权威和信心。
   2.进一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力度,维护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利益,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平衡。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是一个需要扶持和帮助的群体。他是发达国家的原料供应地和工业制成品的销售市场,发达国家也有责任对发达国家提供帮助,同时也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获得更多的原材料和销售更多工业制成品的益处。让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都融入到“全球游戏规则”中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存同荣,世界经济才可以成为一个大家庭。
   3.正确及时发现区域经济组织可能助长的霸权主义倾向。不同类型的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机有很大的差异。对大国来说,通过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其对国际经济规则的影响力可能是最重要的;而对小国来说,获得市场准入机会(进入大国的市场) 通常被考虑为优先因素。前者的目标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自然演化结果,后者的目标则需要双边(或诸边) 谈判来完成。这种不对称性需要小国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过程中做出“单方面”的让步,例如调整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源定价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竞争政策等,以适应大国(通常也是最发达国家) 的要求。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 ”(Perroni and Whalley, 2000)。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欧盟与东欧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小国”(加拿大、墨西哥及东欧国家) 对“大国”(美国、欧盟) 做出的“单方面”让步。其实这就是主导权的争夺。如果不及时引导、解决,很容易助长霸权主义,导致世界朝极端化发展,不利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
   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很多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争夺其实是大国之间对国际经济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作为世界经济的霸主,美国曾经长期单独决定全球经济规则的走势。70年代以后,美国的霸主地位开始受到挑战。对美国霸主地位直接构成挑战的不是日本经济、德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迅速扩张。在1986年欧共体决定于1992年与欧洲自由贸易区合并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时,美国第一次感觉到了霸主地位丧失的威胁,美国迅速以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和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拉开了美欧之间竞争的序幕。在世界各个地区, 美欧以区域经济合作为手段进行竞争。90年代以后,日本也加入了此争夺战之间。
   简而言之,在当今各国纷纷强调要与世界同步,努力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并逐步步入实质实施阶段时,处理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区域性经济组织和全球性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其互促互动,真正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成败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向阳.全球化时代的区域经济合作[J].世界经济,2002.(5)
   [2]姜桂石,刘会清.经济全球化、区域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对策[N].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4.30(2)
   [3]李双元,李赞.从WTO和EU法律制度谈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N].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34(6)
   [4]王文举,安广实.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研究[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
   [5]郑玲丽.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挑战与改革[J].河北法学,2004.22(12)
   [6]金祥荣.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及其影响[J].国际贸易问题,1995.(6)
   [7]何祖普.WTO规则对区域贸易组织的规制[J].甘肃农业,2006.(2)
   [8]刘光溪.互补性竞争论-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
   The influence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organization to the WTO system
   Qian Hui
   Abstracts: WTO is the first multilateral organization for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re are many good performances, but an unlucky proces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discrepancies between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become more and more. WTO should take effective steps to properly resolve the differences and to facilitate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Key Words: economic globalization;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strike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