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职教文章 > 职教论文 > 加强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完善师德规范评价体系

加强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完善师德规范评价体系

日期: 2010-11-25 20:46:23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但我国传统师德规范中的缺陷以及个别教师不道德行为的出现是我国教师专业化的绊脚石,因此,必须加强教师专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师德;评价体系
  
   教师专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和职业工作关系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师德是师魂的核心,是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的执教之本,是教育绩效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响应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号召,加强教师道德建设。
   一、我国传统教师道德的现状
   我国历来有尊师重德的传统,对教师道德建设相当重视,因而在我国传统的教师道德及其规范中,许多优秀的道德传统在激发和指导教师的行为修养上发挥过很好的作用,大多数教师能自觉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规范教学行为,做到为人师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对教师专业整体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教师道德及其规范中凸显出诸多不足,个别教师的不道德行为也时有发生。教师道德的专业性不明显,结构单薄。我国并不缺乏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都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那就是缺乏“专业道德”的特征。以我国多年来采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例,其中包括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项要求,这对教师职业而言并不苛刻。但仔细分析就可发现,一些条目只要将主题词替换一下就可以马上变成其他职业的规范。如“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等,其他行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这些口号改造为“依法执×”、“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从×”等等。如果仔细阅读对这些条目的具体解释,则这一缺陷会更加明显。具有普遍含义的职业道德规范只能约束教师的行为,没有从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上提出相应的要求,从而无法引发教师自身内在的自觉自律精神。如果我们仍然这样去界定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继续停滞在一般性行业道德的非专业水平上,很难体现教师道德的专业特性。同时,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随意性很大,不全面、结构单薄,仅仅是随意的几句空泛的表层语句,既不像教师专业技术的规范那样细致,能反映教师职业本性,具有充足的专业理论依据、清晰的逻辑体系;也没有深入挖掘其内涵,开发出与教师技术行为对应的可以让教师在具体的专业技术操作和应用中能具体感悟到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力量。
   二、教师专业化趋势对加强教师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内在专业结构包括教育观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态度和动机、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和专业道德等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专业水准不断提高,教师获得持续专业发展的过程。其中,教师专业道德是与教师教育活动紧密相联的,是在教师的教育活动中表现并提升的一种专业性的道德,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和统帅,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志。
   教师专业化昭示着承担培养人职责的教师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对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造就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专业素养最根本、最直接的体现。由于教师的劳动对象——学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和模仿性,决定了教师专业具有较强的表率性,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以此去影响、感化和教育学生,从而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随着教师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对教师专业道德的要求比其他职业要高得多,因而加强教师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三、加强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1.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师德规范。针对我国目前教师道德规范中存在的缺陷,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师德规范进行深入的研究,从教育学与伦理学的高度对传统的师德规范进行重新审视,在承认教师道德专业性的前提下开展教师道德规范的制定工作。新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应该具有深厚的专业伦理基础、能反映教师专业发展特性、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师德规范的内涵也应不断丰富,补充更能体现教师专业发展特征的内容,要突出体现教师的专业精神,包括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理想、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主动追求专业发展的精神等。
   2.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成长的整个过程。教师专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应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整个过程。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和方式很多,以教师教育的阶段为线索可划分为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那么,师德教育也应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教师教育系统在师德培育上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职前教师教育环节基本上处于“真空”地带,既没有具体的师德要求,也没有具体的课程安排,只是在教育学课程中的教师一章里有所涉及,教师资格证书虽然有一些模糊的规定,但是在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候并无实质上落实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教师的职业教育中,我们要么根本没有师德教育环节,要么有师德教育内容,但多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采取“一锅煮”的形式,没有真正的成效。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的教师教育必须进行改革。
   3.完善师德规范评价体系。过去对于教师专业技术的评价一般都比较细致,而对于教师道德的评价往往比较粗放,很难有说服力,难以发挥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因此,必须制定一套与师德规范体系相适应的、能够真正促使主体道德成长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檀传宝.论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观念转移[J].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5).
   [2]陈爱苾.师德与教师职业生成[M].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