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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就业导向寻求制度的保障

日期: 2010-10-21 2:12:37 浏览: 47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赵锋

论文摘要:回顾2007年,上海职业教育界的热点事件不少,但大家谈论最多的可能要数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师学院这两件事了。大家之所以关心,除了此二者属新生事物的缘故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师学院都对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007年10月10日,在经历了一年多的酝酿后,上海首个职业教育集团——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挂牌成立。两个月后的12月24日,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也紧随其后成立。虽然两个职教集团还都处于初创阶段,一时也难以看出其实效如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们的成立是建立在充分论证和制度保障基础之上的,这也得益于市教委对各集团组建前期准备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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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市教委发布的《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中,“坚持共享性原则,以教育资源共享为重点”“坚持带动性原则,努力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坚持稳步发展原则,分步骤、分阶段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基本原则的提出,为职教集团的组建明晰了方向;而集团组建前必须提供组建方案、可行性报告、章程、企业和院校加入集团的协议书、五年发展规划等申报材料的规定,则避免了集团的仓促上马。
  同样,作为校企紧密合作的另一种形式,技师学院从成立之初就对学校、企业和政府部门各方所承担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范。在2007年5月22日市政府召开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上,七所设立技师学院的应用型高校和高职院校与定向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书。此外,以市劳动保障局为主的政府部门则为技师学院的学生专门设立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证制度,并对考核通过的学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在应用型高校和高职院校设置技师学院的创新之举,无疑是为搭建院校与企业之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平台,改变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情况,提供了一条新路径。首先,强化了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技师学院的一个重要背景是设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以及区县政府和有关行业的相关协调组织,这样的组织架构因政府的牵头而具有了权威性,能极大地优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外部环境。其次,深化了学校与企业在教学领域的合作。
  企业的深度参与,使技师学院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三个维度上全面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成为可能。第三,建立了对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机制。开展校企合作教育,企业得到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学校完成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学生更好地成才就业。
  校企合作,作为我国近阶段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办学模式,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内涵,不断发展的过程。传统的认识只是把校企合作简单地看成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即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企业的任务是把学生接收下来,帮助学生通过实习,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这种传统的校企合作模式割裂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使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企在政策支持下将学校剥离出去。这一本意是为救活国企,盘活国有资产的举措,却在无意中影响到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缺少了制度的保障,校企合作的开展可谓步履艰难,且普遍面临三个难题—是难以找到合作伙伴,企业很少有主动与学校合作搞教育的意愿;二是合作难以深入,即使找到了合作企业,其合作领域往往是单项的,不广泛的;三是合作难以持久,与企业的合作往往一次性的多,短期的多,长期的少。面对困境,从制度人手成了重建校企合作纽带,保障校企合作有效、深入、广泛开展的重要途径。
  无论是职教集团,还是技师学院,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而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则又使学校培养的人更符合企业的岗位需求。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切又都是以就业为导向,不仅能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能扩大学生的就业面、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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