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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升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制度保障

日期: 2010-5-31 18:46:33 浏览: 18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论文关键词:音乐教师 教育质量 制度保障
   论文摘要: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质量,既不单纯地指向于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成,也不单纯地指向于从事音乐教育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的娴熟,而是主要体现在教育机构所培养的人才综合素质的高低及其可能显现的程度。在社会监控和高校自律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完善的教师教育质量的制度保障体系,是教师教育质量获得根本保证的必由之路。
   目前,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面临生源状况不尽如人意和师资水平不高的双重危机。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面临的困境与其教育制度的不完善有密切关系。因此,提高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需要稳步地进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制度的保障机制。
   一、提升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需要有制度做保障
   教师教育质量是教师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而音乐教师教育质量既不单纯地指向于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体系的完善,也不单纯地指向于从事音乐教育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的娴熟。虽然目前对音乐教师教育质量还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但是,从音乐教育的现实需要上看,音乐教师教育质量主要体现在所培养的人才综合素质的高低及其可能显现的程度。目前,人们对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要求,包括对专业知识的特定要求,对专业技能的特定要求,对从事音乐教育职业的基本道德、职业意识要求,对职业理想、职业追求的要求,对促使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和谐转化为育人、娱人活动的特定能力要求。而实践表明,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诸多要求,在传统的封闭式的教育制度框架内,实现提高的空间十分狭小。
   面对现实的严峻挑战,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对音乐师范生培养制度进行了创新,鼓励教师打破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做”的封闭式课堂教学模式。在新制度的激励下,我院建立了研究型学习环境、实践研究性学习制度。建立研究型互动式学习模式,旨在体现其教学主体与教学目的的不同,其独特之处是学习的小组模式和互动模式。小组模式即以小组为学习的单元组织;互动模式即教学活动采取有利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小组之间交流互动的方式。通过采取小组模式和互动模式,最大限度地优化教学环境。实践表明,建立研究型学习环境,有利于学生提高音乐教学实践能力,使学生加深对音乐的内涵把握以及对本专业职业价值的理解。
   在传统音乐教师教育制度下,经过数年的职前教育,仍有一批音乐师范毕业生难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水平迅速提升和不断变革的需要。为培养服务基础音乐教育的合格音乐教师,我院制定了教学开放性制度,即根据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和现代音乐教师教育的新理念,对课程进行改革。其改革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压缩与基础音乐教育关联较少的课程的课时数,同时,大量开设新课程。要求学生加强自主学习时间,再配合教师指导下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习时间得到充分保障,以此优化音乐专业知识教育、音乐教师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三大板块的整体结构。二是拓展并优化音乐教育学的课程结构,构建内容更加宽泛的音乐教育学学科群。如开设“钢琴伴奏”“教育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学”“省级优秀中学音乐教师示范课”等课程。三是加强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期中专业会演和“周周练”班级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并汇总上报,从而引发学生对现存教育问题的思考,促进教育活动的改善和提高,形成了教师教育质量的良性发展制度。
   实践表明,激励性、开放性的教学制度,有利于激发教师教改的积极性,有利于强化教师对音乐教师教育制度创新的认识。由此可知,提升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需要有制度做保障。当然,制度包括外部的制度和内部的制度。在目前的办学条件下,外部制度是提高音乐专业教师教育质量的基础,内部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程度是教师教育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
   二、提升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制度保障
   影响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是生源状况和师资水平。因此,提升音乐教师教育质量制度体系的完善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1.构建优质生源保障的制度体系。优质的生源依赖于制度的保障。没有制度的保证,就没有可预见的、有秩序的行动。可以说,进行音乐教师教育制度创新,是师范音乐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客观要求。教师教育制度是否健全,对能否实现教师教育质量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
   生源的优质化得益于正确的办学理念与制度的创新,为此,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在众多高校音乐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时,我院仍坚持适度的招生规模,强化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以吸引优秀生源为要务。第二,建立“教育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吸纳校内外专家和来自社会一线的管理人员参与我院诸如招生计划、专业设置、课程开设等决策过程,实现了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的对接,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就外部制度而言,优质的生源,依赖于国家和社会完善发展教师教育的战略。优先发展,不仅体现为办学条件的优先,还体现为实行师范生教育制度的优先。应该说,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是吸引优秀生源的重要保证。就内部制度而言,应该通过实行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的“合理流动”,鼓励一些非师范专业的优秀学生,调整到师范专业学习。同时,也允许一些缺乏教师特长的师范学生进入自己喜欢的非师范专业学习。
   此外,我院还重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注重学生对课堂教育实践科目的学习和教育教学的实践成绩,加强教师专业的实践技能训练,着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为基础教育输送高质量应用型的合格教师。注重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实践方式,加强视频案例、课例研究、角色扮演、现场教学、综合示范能力等教学环节的训练,加强对学生教育实践设计的评估与指导。不断规范对学生的教师入职培训和考试,完善其教师入职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在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之前,修满规定的实践性学分,完成教育教学技能的各项训练,达到入职从教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2.构建师资水平保障的制度体系。教师教育质量,归根结底依赖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依赖于有一批热衷于教师教育的大师级人物出现。那么,应该通过构建怎样的制度才能有效促使教师水平的提升以及产生一批大师级的人物,需要进一步探讨。在这里,须对“大师”“教师水平”有一个客观的认识。首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音乐专业,对“大师”和“教师水平”标准的要求有所不同。其次,同是教学型师范院校,其音乐专业的教师水平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师范院校音乐专业高水平教师,其水平之“高”,大体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较深的专业造诣及其思想引领水平;二是较高的教育学科理论和教学技艺水平;三是较高的通识教育及其显现水平。为了让更多的教师在此三方面有所提高,我院实施了“名师工程”“铸魂工程”“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等,制定了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教师学术交流制度、科研成果向教学领域转化制度、学科建设制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制度等。我院在注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同时也注重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因为科学研究是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漠视科研的价值是一种短视行为,而轻视科研向教学的转化,则是浮躁的行为。与专业的音乐学院相比,普通师范院校音乐教师的科研价值,主要体现在向教学领域的转化,而其转化的有效发生,正是依赖于完善的制度。基于这样的认识,我院制定了“突出特色专业、质量教育为本、加强学科科研”的发展战略,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如为了确保师资水平的可持续提升,我院强化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发展优先、教育学科资源整合优先、教学技能养成优先的思路,完善其经费使用的优先保障制度;为了强化发挥教师教育主体功能的意识,坚持师范精神,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我院完善了“教研室示范教学”等教师教育系列讲座制度;为了强化教师教育学科结构的优化意识,加强师范学生亲和力、聆听能力、沟通能力、忍耐能力的训练活动,我院完善了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等制度;为了强化制度的导向作用,我院完善了教师教育的评价体系,围绕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各项工作的和谐开展。
   提高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质量需要建立整体的改革图景,应健全以音乐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带动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与改革,并以其作为地方高师音乐学院发展与变革的基石。构建高师音乐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提升音乐教师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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