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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难贷款”的调查与分析

日期: 2009-10-21 23:25:04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民放贷现象十分普遍,“难贷款”、“贷款难”的问题成了农民增长增收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瓶颈,随着我国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三农”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其的调查,分析形成“两难”的各方原因以及解决方法,探寻走出“贷款难”、“难贷款”的途径。
   【关键词】:贷款难 症结 解决方法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luctant to lend to farmers is widespread, "hard loans", "difficulty in obtaining loans," the problem has become farmers increase income and bottlenecks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China on the "three rural" support efforts of the increased, as well as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rural financial markets,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the "three r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a survey of its analysis form a "dilemma" of the parties to causes and solutions, to explore out of the "getting loans," "hard loan" approach.
   【Keywords】:Difficulty in obtaining loans Crux Solution
   一、 引言
   随着国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领域的发展呈现出种种良好态势,但从总体上看,农民贷款难和农信社难贷款的问题依然突出。本文基于07年对广东韶关农村的一份调查报告,以实证的方法从农民和农信社两方面进行“两难”现状的概述和原因分析,并结合各地的措施对解决方法进行综述。
   二、样本情况
   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并回收对农户的有效问卷1910份。样本农户平均每户4.9人,其中劳动力3人。初、高中或者中专文化者占17.4%,小学以下文化者占9.5%,大专以上占13.1%。在样本中,有26.4%的农户从事种植业,27.4%从事养殖业,4.9%从事运输业,14.2%经商,12.2%外出打工,其他占14.9%。从收入来源看,农务收入占41.7%,经商收入占14.4%,劳务收入占27.5%,经营收入占16.4%。在收入水平上,家庭总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9.1%,1万元~5万元占55.5%,5万元~10万元占20.9%,10万元以上占样本14.5%。从家庭总支出看,1万元以下占11.4%,1万元~2万元占38.0%,2万元~5万元35.7%,5万元以上占14.9%
   三、农民“贷款难”的症结
   (一)农民可用资金较少,贷款需求大。
   调查结果显示,样本农户的所有资金中占比例最高前三项依次是活期存款、现金和定期存款,比重分别为38.45%,27.16%和18.79%,三者合计高达84.4%。农户储蓄程度高,首先反映出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备,由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强,加上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派生出的预防性货币需求大,导致农民有很大的储蓄倾向,可用资金不足也由此而生。因此农民对资金的需求性大,对贷款的需求也由此增加,样本农户向亲朋好友借款意愿程度占19.53%,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意愿程度占75.23%。
   (二)资金需求时间与信用社借贷期间不符。
   在调查中发现,有26.4%的农户从事种植业,有27.4%从事养殖业,二者合计53.8%。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农户回收资金都需要一个过程,还没等农户的资金可以回收,信用社的贷款就到期了,造成了农民到期不能还款,信用缺失,资金周转困难。目前信用社贷款期限都在一年以内,这与农民从事种粮、种菜等按季节收获的生产周期相符合,但与养殖业的生产周期明显不符,养殖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至少要3—5年。如韶关某村一饶姓养猪大户,为在当年底归还所借贷款,只好在12月30日贱卖40余头猪,而仅隔2天,又在农信社重新办理了相同金额的贷款。而这样一还一借使养猪大户损失了8000余元。
   (三)农民可接受的利率水平有限。
   根据调查,目前工商企业贷款年利率平均为5.9%,而农信社发放的农业贷款则普遍为7.5%,有些地方农信社的年利率高达14.4%,如果加上贷款担保费用,农业贷款的财务费用一般为年利率17%,农民借贷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另一方面是中间收费过高,农民向农信社借款需要多个环节,登记费、鉴证费、评估费等中介费用相当于贷款金额的1%,致使不少农户选择民间借贷或是向亲朋借款。
   (四)农村金融服务程度低
   1.网点覆盖面低,服务便利程度差。据统计,样本地区有金融服务网点3928个,平均每万户居民6个网点,其中县一下1032个,平均每万户2个,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农户从住宅到最近的金融机构距离平均约为3公里,办理一次金融业务(步行,从出家门到回家)平均需1.2小时左右。导致上述情况的部分原因在于近年国有银行因自身改革需要,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
   2.贷款难普遍存在,且满足程度较低。在对农户调查中得知,有44.9%的农户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难,55.5%的农户表示农村信用社没有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授予信用额度,而在获得授信额度的44.5%的农户中,约有一半表示不能满足需求,其期望得到的贷款额度为8.2万元(平均值),而实际被授予的额度为3.7万元,融资额度满足率为45.1%。
   (五)贷款抵押要求高
   想贷款必须先抵押,但农村信用社贷款抵押要求高,被接受的范围较窄。调查中,有78.4%的农户认为“缺乏有效抵押物”是向金融机构借款难的主要原因,45.5%的农户表示“无法找到担保人”,64.29%的农户认为“有抵押、担保”是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接受程度最高的抵押物为厂房、机器设备,其次为土地经营权和存款。而占农村居民资产比重较高的住宅,以及占企业资产比重较高的动产,均难以被金融机构接受为抵押物。(见下表)
   抵押品 金融机构接受与否
   是 否 不清楚
   厂房 83.92 5.18 10.88
   农民个人住宅 20.60 41.06 38.34
   机器设备 55.96 12.56 31.48
   林权 17.49 23.96 58.55
   土地经营权 44.17 15.93 39.90
   企业或个人存款 48.32 10.75 40.93
   动产——存货 15.67 26.30 58.03
   动产—应收账款 8.03 29.66 62.31
   (六)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
   体系不健全加剧了支农资金供求矛盾。目前,涉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发行、农行、农信社和邮政储蓄,但由于农发行只限于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政策性贷款,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支农作用日渐萎缩;农行大量撤并乡镇网点,上收贷款权限,调整信贷投向,支农力度逐年减弱,邮政储蓄尽管在试点小额贷款,但现阶段仍有大量资金外流。在此情况下,农信社“一农支三农”的压力巨大。根据调查,样本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意愿程度占75.23%,向农业银行为1.83%,向邮政储蓄银行为0.89%,向其他金融机构为0.68%。农村金融“一社独大”的后果是农村金融缺乏充分竞争,金融产品创新少,金融服务水平难以提高,支农资金主要由农信社提供,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其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效率无法与城市相比,其产生的剩余资金本来就少。由于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金融制度的缺失,使得原本不多的农村剩余资金纷纷流向城市。农村有效信贷投入严重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难以满足农民融资需求,加剧了本已紧张的资金供求矛盾。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难贷款”的症结
   目前,在农村支持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家。近几年,农村信用社在国家扶持,央行支持下,经过体制、机制改革,已初步走向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道路。但农信社毕竟是刚刚经过改制的金融企业,在人才、资金、经营管理,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经济和农民贷款支持上仍有一些难处。
   (一)风险太大难投入。
   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弱势产业,易受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影响,以样本地区为例,2007年,由于受旱灾影响,有近300亩农作物收成受影响,而大多数农民没有参加农业保险,农民春天向农信社所借的贷款自然就还不上,农信社的压力很大。当前,农民在种植农作物,大多都盲目跟风,缺少市场调查,在自身无技术,无资金的情况下,把所有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农村信用社身上。而农村信用社为规避风险,对农民这种行为自然难以放款。由于风险大和不可测性,农业保险服务程度低不愿承保,增加了农民或是农信社承担的风险。
   (二)抵押担保难落实。
   目前,农民所能提供的抵押品只有宅基地和房屋,条件稍好的可以用大型农机具来抵押。而农村的评估相当不规范,当贷款出现风险时,农信社要将这些抵押物处置变现相当困难,这使农信社向农民提供大额贷款时相当谨慎。
   (三)依法收贷难执行。
   通过法律程序回收贷款,应当说是信用社保护贷款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官司好打执行难,就像抵押物一样,宅基地是国家的,承包地是集体的,房屋是死的,农机具是破的,信用社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
   (四)实力不足难投入。
   农村信用社只是最近几年经过改革和扶持才刚刚有些起色,实际上实力还远远达不到所期望的那样。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由于地处传统农区,经济结构单一,种植业占比大,经济不发达,农民生活不富裕,再加上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时留下较多的包袱,资产质量差,呆账数额大,要想加大支农力度实在是勉为其难。
   (五)内控制度难变通。
   近几年,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信用社内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和办法,对改善信用社的经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中有些规定和指标定得过严过死,责任追究较重,使得 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中存在“两怕”问题。一是农业贷款风险大,贷款放出去不能保证按期收回。二怕贷款形成风险,担责任。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贷款包放、包收的原则和贷款责任追究制,一旦贷款形成风险,不仅影响个人效益,还要追究责任。由此一来,部分信贷人员不是从支持地方经济和信用社发展的大局出发,而是考虑个人利益怕担责任,对有担保抵押的农户就积极放给,没有担保抵押的农户就拒之门外,致使贷款面越来越窄。还有的信贷人员存有懒惰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放贷款责任就大,少放贷款责任就小。在这种心理影响下,极少数信贷人员不求发展,只求安稳。还有一种情况是部分信贷人员闲农户小额贷款零散,工作量大,不愿发放小额贷款。由于信用社信贷人员存在“两怕”等原因,形成了信用社难贷款的问题。
   五、 解决“两难”问题的途径
   (一)搞好一个坚持。即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信用社素以“农民自己的银行”而自豪,那么农信社就要继续坚持以农为本这条生命线。这不仅是社会赋予信用社的基本责任,也是信用社自己安身立命的生存基础。
   (二)用好一批人。农信社要把思想过硬、廉洁公正、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能力出众的人选配在基层主要岗位上,切实搞好责、权、利的结合,以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大贷款营销力度,为使信贷人员既清收贷款,又积极营销贷款,联社修订了目标考核办法,将贷款营销和贷款收息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并增加考核得分比重,形成不放贷款就没有利息收入,没有利息收入就没有工资的考核机制,以此调动员工营销贷款的积极性,解决信贷人员因怕风险怕担责任,不主动发放贷款的问题。以解决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中存在“两怕”问题。
   (三)选准一条路。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首先可以根据传统农区实际,重点支持一批有经营头脑、有市场经验、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从事传统农产品的流通贩运生意,为农民粮食变现增收创造条件。其次可以实行农户+企业的放贷模式,解决农民贷款难和种植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并通过扩大种植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强的品种,减少由于天灾造成的损失。
   (四)投入一定量。农民要走上致富小康之路,农村经济要快速持续发展,有效的信贷资金投入是关键。除政府要启动财政资金、吸引资本市场资金和民间资金、引进区外资金等多渠道融资投入农业外,对于基层信用社来说,更应加强支农力度,在信贷资金的投放上向支农项目倾斜,保持支农贷款每年都有一定量的增长。
   (五)把好一道关。信用始终是制约农户贷款的一个瓶颈。信用社根据农户信用程度和种养业贷款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授信额度,改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一刀切”的问题。要打造农户贷款信用工程,首先做好信用户的评定授信工作,使贷款守信的人不仅感到光荣,而且得到社会的尊重。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得到贷款。其次要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给信用户颁发《贷款证》,给守信户以“信用”回报,起到“守信方能贷款”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社会良好信用环境的形成。同时要提高农民素质,这是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基础。要通过教育,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科技意识,使农民在项目选择上以市场为先导,以科技为支撑,规避风险,提高效益,保障贷款安全。
   (六)迈过一道槛。农民贷款担保是制约农民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使农民有更多的财产可用于抵押贷款,促进各项业务的加快发展;要与担保公司密切合作,尽力满足农户临时性、季节性大额贷款需求;要加强同地方政府协作,通过政府财力扶持,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建立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组织。
   (七)走活几步棋。1.灵活运用信贷政策,在不良贷款考核上本着客观实际的原则进行运作。各社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严防新增不良贷款不超3%红线的同时,对农业贷款确实是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粮食或蔬菜减产,农民歉收等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该延期的办理延期手续,能够还一部分本金结清贷款利息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重新办理手续,免予追究贷款责任人的责任。2.灵活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应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制订可行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各地人民银行尤其是省会中心支行一级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辖内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的上浮应加强监控和指导,可以制订和本地经济现状、经济发展相符的利率,既可以培育良好的利率市场形成机制,也可以使利率的操作调整更为灵活、公正。以此减轻农民贷款的利息负担,提高农民投资致富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平衡地区间的经济差异,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协调和持续发展。3.盘活沉淀贷款,优化信贷资源。调查情况表明,农户贷款形成呆滞状态的原因较多,也很复杂,但有相当部分是由于信用社的后续支持不够,农民害怕还后难贷而形成的。这就要求信用社可以考虑在与农户达成“新老贷款捆绑运行”协议的基础上,拿出部分贷款资金,给这些农户给予扶持,将这部分沉淀贷款激活起来,使之形成良性循环,化解贷款风险。
   (八)服务一条龙。一是扩大涉农金融机构对乡镇的覆盖面。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充分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与此同时,要加快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乡镇分支机构的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对乡镇的全覆盖。二是从信用社领导到贷款经办人员,都要增强贷款营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为农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贷款服务,使农民真正感受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三是健全机制。涉农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民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制定和健全符合“三农”实际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信贷业务运作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贷款“一站式”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四是灵活确定农业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的种植品种和养殖项目的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五是对确因农业遭受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按期归还的农户,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后,继续给予贷款扶持,解决他们高息借贷的问题。
   (九)探索多条路。
   1.“3+2”农村信用工程。这套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借助高科技手段把“信用”量化,将采集的农户信用资料输入农户电子档案及信用评价一体化系统,使信用评级真实、可信。 二是用制度防范信用贷款风险,建立了对信用户的动态监控制度和退出制度,对失信者坚决撤销其信用资格,3年内无资格参评信用户。 三是配套建立增信机制,为解决部分农户信用能力不足的问题,创新“公司+农户”、“农户联保”等担保方式,以增加农户信用的办法使其获得贷款。四是实施利率优惠,奖励守信者,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客户实施不同的贷款利率优惠:一级信用客户利率下浮20%;二级信用客户利率下浮15%;三级信用客户利率下浮10%。
   2.“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解决了种植、养殖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问题,避免了由于资金短缺影响整个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问题。
   2. “农民金融档案”。“农民金融档案”是对农户放贷的主要依据。在“农民金融档案”里,全面记录了对应农户生活生产、经济状况和信用状况,相当于农民拥有了第二代身份证。每建一户“农民金融档案”,就授一笔贷款额度,这个额度是根据农户的综合条件来确定。目前平均额度为3万元,而且,无需抵押物,农户特别是过去的无贷户都可以随时贷出这笔钱。
   3. 农业银行的“金穗惠农卡”。金穗惠农卡充分考虑了农渔民所具有的生产、消费“二重性”特点,在卡功能设计上,既提供了存取现金、汇兑结算、消费、理财等基本服务功能,还开发了特色服务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办理可循环小额农户贷款。金穗惠农卡持卡人可申请小额农户贷款。小额农户贷款的的授信额度为3000元-3万元,授信期限最长3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年。贷款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联保等多重担保方式,如果客户符合条件,还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免担保贷款。
   4. 陕西省推出名为“银保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我们应积极探索“信贷+保险”的模式,积极推动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扩大农业保险险种,有效分散和降低农户信贷风险。
   六、结论
   “两难”问题是一个长期影响“三农”发展的问题,各方原因围绕在一起,一方的努力只是徒劳,必须各方共同努力。农民,农村信用社以及国家资金力量和农村金融服务建设都需各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实事求是,才能走出“两难”困境,才能真正为农业、农村谋发展,为农民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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