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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日期: 2006-4-3 11:58:08 浏览: 174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摘要】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已经连续四年下降,影响了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必须以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特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出新阶段下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下降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增收;增收问题:思考
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围绕农民增收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表现出稳健的增长态势。但也应该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幅很难达到百元以上,近几年来其增速也处于5%之下,低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农民收入相对于经济增长的滞后现象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考虑农业自身的体系化发展,还必须考虑三大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重大,不仅是农民兄弟的切盼,也是目前党和政府的大事。
一.农民收入现状
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处于恢复增长时期。农民实际纯收入平均增长恢复到5.6%,比1989-1991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上升3.7个百分点。其中1996年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增长为9%,这是资985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年份。在此期间,农民纯收入恢复增长的基本原因莫过于:其一,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特别是粮食的收购价格。1992-1996年,国家连续三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1994年为例,当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39.9%其中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50.7%。据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的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表明,由此全国农民可增加收入搭1410亿元,农民人均增收239元。且其二,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农民在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部门获得的收入迅速增长。1978年农民的人均非农收入仅为10.58元,占总收入的7.92%,而1995年该项收入为482.95元,占总收入的30.61%,18年间非农收入的比重提高了22.69个百分点。
1997-2000年,农民手增长速度再度逐年回落。其中,199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为2.1%,其中2000年的现金纯收入为1640元,增长4%,实物纯收入613元,下降9%。
二.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不利因素。
1.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出现,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过去我国经济长期处于短缺状态,给农村经济发展留下了很大的市场空间,对生产者来说,几乎是只要能生产出来,就会有市场需求。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之所以能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能够不断增加,除了体制活力之外,巨大的市场空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进入90年代中后期后,我国经济由过去的以短缺为常态转变为以过剩为常态,市场有准备需求不足成为当前经济的主要特征。有效需求不足,必然导致竞争更加激烈,生产受到制约,销售难度加大,经济效益下降。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生产和效益都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如1989年至1995年我省乡镇企业年均递增速度为45.2%,1996年为68.9%,从1997年开始则逐步下降,当年为37.5%,1998年为23.7%,1999年为11.9%。从农业产值看,在经历了1993年至1997年年均7.7%的快速增长后,1998年增幅下降为1.5%,1999年为3.4%。由于农产品卖难,从1997年开始,我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持续下跌,1997年至1999年3年的跌幅度分别为4.7%、9.6%和8.9%。农民出售农产品的人均现金收入由1997年的1184.82元逐步下跌到1998年的967.88元和1999年的819.37元,1999年形势逐步好转和加入WTO,有准备需求不足的状况会得到一定程度改观,但买方市场的格局将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2.是国家对农产品提价和实行有效价格保护的可能性基本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民收入能够较快增长,还有一个重要方面的原因就是国家对农产品收购的提价。如前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民收入出现的1979年至1986年和1994年至1997年二个较快增长阶段,都与国家当时大幅提高粮棉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密切相关。而1987年至1993年农民收入出现徘徊状况,一方面是国家放弃了对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另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资料大幅度涨价。1998年和1999年之所以农民收入增幅明显下降,一方面是由于经济转型、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就是国家大幅度调低了粮棉收购价格,致使出售农产品收入锐减。这二年农民收入之所以还能够保持小幅增长,主要是得益于劳务报酬收入的持续增长。这些说明,过去农产品收入对我省农民收入影响极大,现阶段的影响虽然有所缩小,但仍然不允许忽视,而农产品收入又与其价格密切相关。过去国家提高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看,靠国家再度提价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因为一方面目前我国农产品从整体上讲已经普遍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况,近期重点应该是调整结构,不宜再大幅度增加产量,如果对大宗产品提价,就会产生误导,进一步刺激过剩产品的生产,造成更为严重过剩。另一方面,从国家财力考虑,也显力不从心。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仅90年代中期的一轮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再加上旧有流通系统经营管理不善,国家就为此背上了2000多亿元的亏损的沉重包袱。再一方面,从加入WTO的角度讲,目前我国多数农产品价格已与国际市场接近,不论是从有利出口考虑,还是从防止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冲击考虑,都不宜再人为大幅提价,而应该逐步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
3.是我省农村经济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量重要的途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经济发展已不能建立在单纯数量增长的基础上,而必须依靠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否则,经济发展就难以上去,即使一时上去了,也难以为继。我省农村经济素质自己和自己比在各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在某些方面还形成了一定的优势、特色和亮点,但就整体而言,与先进省市还有明显差距,尤其是还不适应经济转型、买方市场形成后出现的需求变化和竞争环境。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还不相适应。从产品种类看,大宗传统产品多,新型特色产品少;从产品质量看,大路货品种多,优质产品少。近年来虽然在产品结构调整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总体状况仍然是好的不多,多的不好。第二是农产品加工比重低,加工层次低。绝大部分农产品都是卖原料,连简单的分检包装都没有。在加工的产品中,大多都是初加工,深加工的少,形成名牌拳头的产品更少。第三是乡镇企业规模小、积累少、水平不高,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沿海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原始积累过程,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规模、水平和实力都十分可观。这些企业不仅在全国同类乡镇企业中稳操胜券,而且有能力敢于大中型国有企业叫板,一争天下,有一部分企业甚至已经在综合竞争力上超过同类大中型国有企业。而我省具有这种实力的乡镇企业则寥若晨星,屈指可数,多数企业还处于散小差的状态,只能在夹逢中和小范围内勉强维持经营,发展后劲相当薄弱。
4.是农民转移就业难度加大。90年代以来,劳动报酬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提高,对农民增收作出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劳动者报酬金收入是建立在农民大批转移就业基础之上的。我省农民转移就业有三条主要途径,即到本地乡镇企业就业,到省内大中城市就业和跨省市异地就业。90年代以来,这三条渠道在我省农民转移就业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就业。而这三条渠道的作用是建立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城市大门对农民的逐步开放以及沿海地区经济快速扩张的基础之上的。但从当前和“十五”期间看,这些渠道的吸纳能力将会明显不如过去。首先是我省乡镇企业发展减慢,再加上有机构成逐步提高,用工量增幅下降。其次是城市过去潜在的就业岗位空间已被基本占满,现有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增幅已明显下降,再加上国企改革深化,城市自身的就业问题日益显性化和严重化,致使许多城市政府纷纷制定政策并采取强制措施,以各种名义限制农民进城,甚至还清退部分进城打工的农民。再次是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由外沿延扩张为主转向内涵集约型为主,产业结构正在加快升级,对外地民工的需求增长将会明显放慢,而且素质要求将比过去更高。
5.农业科研体制不合理,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当前农产品品种单一、品质低劣、结构性剩余等问题的出现,客观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①、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与农业生产长期各自为政、相互脱节难以发挥整体优势。农业科研人员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缺乏充分了解,其科研成果往往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也没有对科研成果进行有效的推广。②、农业科研目标单一、结构不合理。以往农业科研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农产品单产、增加农产品总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难以满足人们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同时,大多数科研集中在产中阶段,产前、产后科研力量薄弱,造成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科研成果严重不足。③、国家对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低。世界各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占农业GDP的比重平均为1%,有些发达国家超过5%,发展中国家0.5%,而我国仅为0.2%。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我国为40%,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④、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慢,转化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我国每年都有一大批质量较高、数量可观的农业科研成果,但科研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科研成果适用于企业或农户的少,转化为规模生产、实现产业化的更少,造成科研成果闲置、浪费,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6.农产品价格下跌,直接影响农民的增收。当前,农产品供过于求,但从农产品人均占有量等指标看,远远未达到经济发达国家水平,这说明,农产品的过剩,只是一种低层次的结构性过剩,由于低层次的结构性过剩,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持续回落。加入WTO后,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大幅下降,质优价廉的国外农产品涌入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下降,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到农民的增收。
7.乡镇企业不景气,经济效益下滑,吸纳能力下降,农民在乡镇企业中的就业机会减少。在这种环境下,很多农民不得不重新加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行列,从而导致乡镇企业支撑农民增收的力度也逐渐减弱,并逐渐丧失。
8.城市下岗职工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受阻。近年来,企业大量减员分流。在这样的形势下,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机会骤减,体力劳动的就业岗位也有相当一部分被下岗职工所取代,加上受自身文化素质及技能因素的制约,农民进城增收的门路越来越窄,再加上一些城市采取某些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措施,加上农村小城镇建设进展不快,这些因素都将使农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更加困难,使农民的企业劳动报酬收入增幅急剧下降。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彻底纠正过去长期形成的重工轻农思想,切实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就"三农"发展本身而言,必须跳出过去那种就农业论农业的思维定势,要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来统筹安排。同时,还要遵循"十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优化品种结构,着力发展优质、专用、无公害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是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的关键,也是适应国内需求变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农业是一个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产业,不同的农产品只有在适宜土壤气候条件下才有可能得到理想的品质和产量。现在要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发挥各地优势,让农业生产在最适宜的条件下进行,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加速发展高科技农业、高价值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业,沿海地区要尽快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扩大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  
第二,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税体制改革是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用法治的方法,靠制度来规范农村的分配行为,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1、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把属于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2、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到位。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从过去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转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同时,适度撤并乡镇,可将一些交通方便,管理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的乡镇进行适度的撤并,形成一定的管理规模。村组要减少补贴干部人数,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村民小组长尽量由村干部兼任。从而达到减少管理机构、精简人员的目的,减轻财政的压力和农民的负担。3、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财政的收支范围,建立"以收定支"的新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按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将过去乡镇各部门"自收自支"的不规范化管理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均很少的耕地面积,只要少数人种植就可以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必须走出家门。要加快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减少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入,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环保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并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继续发展其它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西部省际间流动,实现中国人口东部、中部、西部呈正态分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即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二、三产业,这只是职业上的转变阶段。由于这时的农民没有完全割断同土地的联系,职业的转变还不够彻底,会随时有可能打道回府。第二步,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在职业上,而且在居住地上也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并让那些能独立谋生且有生活来源的主要在城市或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流动工彻底脱离农村,变农民身份为市民身份,不仅有利于提高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四,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当废除城乡隔离政策。在户籍制度上,废除二元户籍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尽快将户籍制度的改革从中小城镇扩大到大中城市,撤除人为的樊篱,万众一心推倒"户籍墙"。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法律以及国际组织所接受。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早在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也曾赋予了公民这样的权利。但1958年颁布的《户籍登记条例》取消了迁徙自由的规定。应恢复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废除限制农民进城的《户籍登记条例》,制定和颁布确保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新《户籍登记法》。
第五,加强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优化农产品品种与品质。随着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的根本性变化,农业竞争优势的发挥程度越来越取决于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程度,取决于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从体制与机制上切实解决科教兴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业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建立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实?quot;科教兴农"战略,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六、强化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服务,大力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冲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政府职能部门培训中心等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竞争力,扩大其就业领域,组织引导农民合理就业,为农民提供转移就业信息,使广大农民工出得去、有活干、能兼钱。政府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加强转移农民工的跟踪调查,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是加快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务需求中已明显由“体力型”需求向“智力型”、“技能型”需求转变。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计。首先要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基础教育涉及到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劳动力后备军的问题,在大力抓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农村青壮年的扫盲教育,一定要把农村基础教育的立足点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二是优化农村教育结构,大力发展成人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在市场引导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再就业培训,突出重点、服务经济、层层办学,形成农村完整的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后劲。
第八、加快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把更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小城镇是本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是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方式。近年来,南汇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许多农民走出南汇,到外地种植瓜果,养殖畜禽,“离乡不离土”,走出了郊区土地剧减而农民收入增加的新路。建议政府可从政策上允许农民进城,如对农民发放与城市失业人员一样的《劳动手册》等,鼓励农村优秀人才进军城市,给予农民平等的市民待遇,实行城乡资源对流,使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
第九、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政府财政可利用世贸组织《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措施,加大力度支持那些风险大、投资效益低、有示范效应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和推广服务等项目。并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分配格局,使小城镇有充足的财力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谢光国 《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和对策》;
3.杨新荣 《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与举措》;
4.“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 ;
5.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主编:《农民收入与劳动力转移》,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
6.咸春龙《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组织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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