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职教文章 > 职教论文 > 跨国教育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跨国教育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日期: 2009-1-10 8:25:29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顾建新

摘要:跨国教育越来越具有教育外部的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等方面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输入国和输出国都希望通过跨国教育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并主要从获得经济收益、加强能力建设、发展人力资源和增进国际理解四个维度来形成各自不同的发展理念。跨国教育的发展体现了经济价值取向、市场化倾向、边界模糊性和模式创新性等特征,但跨国教育侵蚀教育主权、威胁文化安全、消解教育公益性,并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方面的制度安排提出了挑战。现阶段,我国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引导跨国教育健康、稳步的发展。

关键词:跨国教育;特征;发展理念;挑战;对策

随着跨越国界的各种教育供给模式的不断涌现,跨国教育现已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洲高教局和欧洲理事会的工作定义,跨国教育系指“学习者不在颁证机构所在国而是在另一国接受的由该机构提供的各种高等教育学习项目、课程或教育服务(包括远程教育)。

学海网
这类项目可以属于项目举办国之外的另一国的教育系统,也可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教育系统之外。”自1995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教育贸易自由化把高等教育与其他第三级教育形式纳入全球贸易框架,为跨国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国际性的制度保障,而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更是为跨国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今,跨国教育已成为第三级教育的重要因素。

一、跨国教育的四个鲜明特征

1.经济价值取向

跨国教育是伴随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中世纪高等教育的“跨国性”实际上是人类探索真理、发现知识和分享知识的一种体现。17世纪以后,教会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种教会学校和西方列强在殖民地国家创办的各类学校(包括附属于宗主国的海外分校等)是跨国教育的早期形式。二战后,美国和苏联成为争霸世界的两极,两国通过教育输出、教育援助等来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国家经济,跨国教育成了两霸在世界范围内扩大影响和争夺势力范围的一个手段。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向的日益明显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在西方新管理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变得具有扩张性和侵略性。这种侵略性已不具有殖民地时代通过武力和文化征服的显性特征,而是变得更加隐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改变原来的教育资助或援助政策,对外国留学生实施全额收费政策,以弥补因政府削减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而造成的办学经费不足。随着留学生源争夺的不断加剧,各国除了采取各种措施吸引留学生之外,还通过海外分校、特许经营、课程衔接、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拓展跨国教育服务。跨国教育同时也成了这些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增加和丰富收入来源的一大手段。

跨国教育的发展使一些国际机构敏锐地感觉到它的特殊经济学意义。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像世界贸易组织这样原本与教育没直接关系的国际组织成了促进跨国教育发展的关键力量。世界贸易组织把教育服务纳入到服务贸易的框架之内。《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四种教育服务贸易方式中,“跨境交付”与“商业存在”与跨国教育直接相关,是跨国教育的主要实施形式。若跨国教育以课程衔接、联合学位/双学位等“商业存在”方式实现,它往往也伴有“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进入21世纪,经济合作组织会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召开了多届“教育服务贸易国际论坛”,为推动教育服务贸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跨国教育作为一种学术流动表现了与学生流动类似的趋向:提供跨国教育服务的国家主要是英、美等工业化发达国家,而接受这类教育服务的主要是收入低下的发展中国家或者是高等教育仍处于“精英”发展阶段或自身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相对低下的国家。

2.市场化倾向

跨国教育的市场化特征主要表现在几方面:首先,在发展理念上,跨国教育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取向。根据经济合作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文件,口’跨国教育的发展理念包括四个维度:获得经济收益、增进国际理解、加强能力建设和发展人力资源。在这四个维度中,经济收益占了重要的地位,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从长远来看也服务于经济目的。发展理念的经济价值取向决定了政策目标和制度安排的市场特征。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弥补国内高等教育投入的不足,强化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向“人才市场”和“科技成果市场”提供“产品”以获得市场回报的努力。其次,在运行机制上,市场力量是影响跨国教育发展的主导性力量。跨国教育是在国际力量、国家力量、市场力量和学术力量的整合过程中快速发展起来的教育现象。跨国教育由于跨越了国家和部门界限,其运行机制也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不同的跨国教育形式,往往体现着不同的协调机制。从极端的情况来看,有些跨国教育完全由市场驱动,其提供者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如企业大学、营利性国际教育机构),因而没有国家可以对其所提供的教育的质量负责,对这类机构的质量评价也没有既定的程序,其协调主要靠市场力量。有些跨国教育是通过院校间的双边或多边互认协议实现的(如学分转移、课程衔接、双联课程、特许经营),虽然其协调在某些时候取决于跨机构的学术力量,但主要也是市场驱动。由于这些协议是院校根据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在院校层面上签定的,它们通常不被政治权威所知,并且超越国家教育文凭认可、认证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程序和框架。而另有些跨国教育则是政策驱动的,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和多边教育协议建立联合大学,或允许一国在另一国设立高等教育机构,或建立超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包括联合学位),或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开放教育市场。在多数情况下,主权国家只能靠审批、许可、注册和资格认可等控制手段以及质量保障和认证等监管手段,来协调跨国教育在本国的发展。

3.边界模糊

高等教育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高等教育供给不再限于本国,也不再限于传统的大学和学院,还包括企业大学、专业团体和协会、新办私立院校、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虚拟大学、传媒和出版企业等。跨国教育提供主体的多元化趋势使得大学与非大学、教育与培训、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公立教育与私立教育、营利性教育与非营利性教育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大学”这一用语被宽泛地使用,许多被冠于“大学”之名、从事跨国教育活动的机构,都达不到高等教育水平,其学科覆盖面也有限,师资也是以在职人员或兼职的大学教师为主,缺少“大学”应有的组织和知识形态。企业大学和营利性国际教育机构也很少在教育与培训、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作出严格的区分。阿尔特巴赫把类似于企业大学、营利性国际教育机构等新型的中学后教育和培训机构称为“伪大学”,并提出应该为其“正名”,否则,任其滥用“大学”这一名称会使高等教育贬值,使大学这一社会最有价值的机构屈从于不断加剧的竞争压力而受到破坏。同样,教育与培训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培训意味着通过学习掌握技能,而教育则是通过教与学来达到扩增心智的目的。许多营利性跨国教育机构提供的项目充其量只是工作培训或专门化的职业培训。另外,跨国教育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兴起的,带有明显的市场特点和营利本质,许多非营利性私立院校和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也是出于营利目的提供跨国教育。一个国家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一旦跨越了边界到另一国办学,往往都被纳入私立营利高等教育的范畴。非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营利性下属办学实体的组织结构,同样使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现在公立和私立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了,原本是免费、公开的、为了社会利益的知识,现在变成了有所有权的、机密的、仅仅为了商业的利益。”因此,在提供跨国教育过程中,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性质会变得模糊。这种界限的模糊性对高等教育的身份认同、结构、质量、协调和管理都带来了许多问题。

今天,高等教育的发展环境已发生明显变化。伴随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要求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急剧增加,要求降低高等教育成本的压力不断加大,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高等教育竞争者不断出现,这些变化都要求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作出回应,最好的选择途径是与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要在全球跨国教育市场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合作,这也是非传统高等教育提供者的发展策略。加拿大的一份研究报告则建议高等教育机构发展“聪明联盟”,即“现有的大学控制内容和学习过程,传媒公司负责产品推广,信息技术和通讯公司负责提供专门技术。_作为对高等教育强调实用价值的反应,高等教育机构主动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同时积极参与教育产品的跨国流动。这也就意味着,传统高等教育与非传统高等教育、教育部门与工商部门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了。

另外,跨国教育涉及输出国和输入国,在质量保障、资格认可等方面也离不开系统和制度层面的合作。跨国教育本身就涉及人员、项目和机构的流动,所以在此意义上,国与国之间的有形边界也在变得可以跨越甚至模糊不清(如在欧洲的情况)。

4.模式创新

跨国教育的创新性不仅体现在办学理念和手段方面的突破,也体现在跨国教育的合作模式和办学模式的创新性。从合作模式来看,英国的无边界高等教育报告发现,在英联邦国家,至少有12种不同类型的合作,包括高等教育机构与电信公司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软件公司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企业供给者的合作、高等教育与企业供给者和电信公司的三方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专业团体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私立院校的国内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国际私立办学机构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国际合作、特定国家和区域之间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开放学习联合体以及电信公司的国际合作、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与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合作、私立虚拟高等教育机构与企业和政府的国际合作。在办学模式方面,到目前为止,以合作形式举办的就有课程衔接(包括双联课程、双学位和联合学位)、特许经营、合作办学机构等,以非合作形式举办的有分校、海外机构、企业大学、营利性国际教育机构、远程学习、虚拟大学等。单就双联本科课程而言,就有“l+2”、“2+1”、“2+2”、“3+1”、“4+0”等多种模式。与新的合作模式和办学模式相适应,需要有新的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体系。在跨国教育中,国家已不是主要的出资方,随着各类院校之间通过学分互认和累计来获得教育资格的教育制度的发展,资格认证的主体和重点都在发生变化。从保障质量和提高资格认可程度的角度考虑,欧洲的跨国教育提供者寻求美国认证机构的认证。全球跨国教育联合会(GATE)专门为跨国教育项目和机构提供认证。公司认证在某些领域,如信息技术,甚至比大学资格更吃香。公司、工商协会和商业IT团体颁发的技术证书日益受到欢迎。到2000年初,思科(Cisco)、微软和其他公司或私营团体就颁发了超过180万张证书,对个人的IT技能进行认定,美国约七分之一的工作岗位需要商业认定。从资格方面来说,在欧洲较早流行的双学位、联合学位无疑是对传统学位制度的一种创新。另外,随着跨国教育中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界限变得日益模糊,美国和英国的公立大学系统都开始意识到,有必要引进不同种类的资格,如英国正在考虑引入基础学位,而美国则考虑引入高中后证书。在对学生的评价和资格认证方面,英国关于无边界教育的报告指出了未来发展的几个必要方面:国内外认可的标准化资格认证框架;国际认可的允许学分累计和转换的学分制;公认的课程体系;能确保评价做到公平、有效和可信的系统(包括发展在线评估计划、审定考试委员会/考试中心和考试人员资格、确保评估中遵循实践准则或建立专家评估委员会等);可靠的、国际认可的档案记录和证明学生成绩的方法;广告与宣传推广中提供关于教学计划、课程、课程单元、学业成绩及人学条件和升学要求等方面的透明而准确的信息;为学习者提供正规、公认的指导体系;用于处理不满和投诉的公认系统。这些目标都需要制度上的创新才能实现。

二、跨国教育的驱动力、发展理念与策略

1.驱动力

跨国教育是在不同层面一系列推拉因素作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的。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过剩”和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短缺”产生了跨国教育的主要推力和拉力,但不同层面的推力和拉力在不同地区和国家层面以及院校层面和个人层面呈现出多样性特点。

2.发展理念

从驱动力来看,跨国教育越来越具有教育外部的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方面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输入国和输出国都希望通过跨国教育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形成不同的发展理念。后者主要包括获得经济收益、加强能力建设、发展人力资源和增进国际理解四个维度。跨国教育输出国的发展理念中以经济收益为主导,因而强调竞争;跨国教育输入国的理念以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为主导,因而突出合作。输出国或输入国之间的发展理念也存在着差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都把教育输出看作是教育服务贸易的核心战略,因而强调经济收益;美国强调增进国际理解和人力资源的理念,加拿大强调人力资源和能力建设,而美国由于越来越多的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参与,经济收益的理念也在日益显现;欧陆国家由于区域化的需要、教育竞争力不高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等因素,因而更强调国际理解、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

输入国方面,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较为典型的国家。虽然两国都强调加强国家及院校能力建设,但侧重点不一。马来西亚主要突出通过跨国教育来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提高高教系统,特别是私立院校的办学能力;而新加坡更侧重提升高教系统的水平和院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另外,相对于马来西亚来说,新加坡是一个人力资源更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跨国教育的发展理念中,新加坡比马来西亚更侧重人力资源的引进。随着两国经济地位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两国都希望成为地区“教育优异中心”,因而都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鼓励人员、项目和机构的跨国流动,并以此来推动本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理念以加强教育系统和院校的能力建设、吸引和开发人力资源为主,经济收益与增进理解为辅。虽然这三个国家都强调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的理念,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显然比中国更强调经济收益的理念。

3.策略

与发展理念相对应,各国发展跨国教育的策略也不一样。总体上,英语国家采用输出模式,而欧陆国家更多采用内部整合、优势互补的模式,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采用通过输入来扩大输出的模式,而中国则侧重合作式的输入。在制度安排方面,澳大利亚、英国和新西兰积极利用国际环境和国际高等教育市场,把跨国教育作为增加非政府部门高等教育的投资手段,积极鼓励并引导跨国教育的发展,为实现本国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和利益服务;马来西亚、新加坡倾向于利用市场和学术力量,放松对高等教育的管制,引人市场机制,用外部评价、认证等手段来维护跨国教育供给的质量;中国倾向于利用国家力量,在有限开放教育市场的同时,运用国家权力,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制订法律框架来规范跨国教育,克服高等教育市场的无序发展;欧陆国家倾向于利用国际力量,积极寻求欧洲范围的国际合作,旨在通过建立跨国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控程序来促进内部的学术流动。院校层面上,跨国教育的发展策略也不尽相同,美国的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比较活跃,传统高等教育机构的活动策略以举办分校和远程教育为主;澳大利亚、英国和新西兰的高校更多以课程衔接、特许经营等活动策略拓展市场;欧陆国家重点鼓励合作形式的跨国教育,特别是跨校园的联合学位和双学位项目。与英语国家普遍将竞争作为高等教育国际化范式不同,大部分的欧洲大陆国家寻求的是一种合作式的国际化策略,因为这种方法符合其传统的学术价值观,而且从政策导向上来说,合作也是欧盟有关议程的主题。在输入国家中,引进国外一流大学来本国举办分校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做法,但中国以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主,其中项目安排有预科型、嫁接型、移植型、融合型等模式。

三、跨国教育带来的挑战

据布莱特和威斯特对部分亚洲国家(不包括中国)的预测,到2020年,这些国家对跨国教育的需求将达到48万人。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预测,到2025年接受澳大利亚跨国教育的学生数将可达30N人,占澳大利亚国际学生总数的47%。跨国教育在为多方带来利益和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侵蚀教育主权教育主权是指国家处理国内教育事务和在国际上保持教育独立自主的最高权力。教育市场的开放而导致的跨国教育的涌入,无疑会使输入国(特别是弱小的国家)的教育主权受到削弱。“WTO控制高等教育最大的负面影响将出现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迫切需要这样的高等院校,它们能够对国家发展做贡献、产出适应当地需要的研究、参与加强市民社会的行动。一旦发展中国家的大学屈从于WTO所规范的国际学术市场,它们将会湮没在着眼于营利而非对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发展做贡献的国外院校和教育项目之中。目前已在许多国家实施的认证和质量管理机制是否被允许目前尚不明确,但它们至少与跨国教育提供者有关。”“由于将高等教育交给WTO的规则来进行管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管辖权与制约必定会减弱。目前,随着高等教育被看作是全球化有利可图的进出口产品的观念深入人心,发展中国家将极有可能成为低质的、陈旧的知识倾销的大市场。”跨国教育涌入最糟糕的结局是发展中国家丧失了对进口高等教育的控制能力,从而使其自身的高等教育自治权和发展权受到冲击,特别是那些弱小贫穷的国家。

学海网

2.威胁文化安全

跨国教育的提供者(通常处在国际教育体系的中心、次中心或边缘的中心)往往期望学生主动接受或适应输出国的教育模式和价值标准,因而跨国教育引起了人们对文化影响的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教育副总干事贾克斯?郝力克曾提出警告:“我认为,危险在于跨越国界出售教育的公司无论到那里,都会把同样的标准强加于人,这就会把教育从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和政治渊源中分离出来。”也就是说,跨国教育输出国的社会价值会毫无疑问地反映到课程上,而置学生所在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于不顾。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跨国教育得到迅速发展以来,跨国教育提供者所使用的教育教学方法都来自输出国,很少会针对对象学生作出调整。在某种意义上,高等教育国际化是西方国家外交途径的补充和政治的延续,目的之一是不断传播和灌输本国的政治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实施文化软权利的侵犯。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文化部门。如何在输入跨国教育的同时,保持自己国家文化的相对独立性,避免对本土文化的弱化甚至消解,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显得尤其重要。3.消解教育公益性跨国教育在GATs框架下主要是以“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的方式体现的,随着跨国教育活动策略的多样化,跨国教育也经常伴随着“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也就是说,跨国教育已成为一种综合性的、高层次的教育服务贸易。对于教育服务贸易提供者来说,教育服务贸易的首要目的就是营利。跨国教育的市场化特征也使得教育服务贸易带有明显的产业性,越来越多的营利性办学机构将进人市场,教育质量问题难于确保,直接损害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和受教育者的权益。从上文对发达国家跨国教育发展理念和策略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跨国教育使得教育的营利性得到进一步张扬。因此,人们普遍担心,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带来的竞争和市场化倾向将改变高等教育的传统,消解教育的公益性。对此,阿尔特巴赫指出,如果高等教育受制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影响,高等教育的本质将发生变化:“服务于社会福利的思想将处于第二位,高等学府将被迫屈从于符合国际协议和法律规定的一切现行的市场规则。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大学应该对本国的发展和社会的巩固作出贡献则无从谈起,屈从于世界贸易组织苛刻的市场规则必然会导致任何社会不管有多大价值的高等院校或迟或早被毁掉。”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制订者很少作出教育服务贸易承诺和欧洲在实施跨国教育过程中始终强调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原因。

4.挑战现行制度安排

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是构建跨国教育运行机制或制度安排的核心。现有的多数质量保障和认证体系以国内高教系统为导向,主要针对为本国学生在国内举办的项目和机构,对外国机构来本国办学或本国机构到国外办学的质量保障和认证缺乏知识和经验,另外,由于接受国和输出国在质量保障方面的控制和协调有限,直接影响跨国教育资格的效力和认可,因此,跨国教育的发展对现行的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机制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有鉴于此,在跨国教育呈现迅猛发展势头的同时,无论是国际组织,是跨国教育输入或输出国,还是学术界,都致力于通过积极的协调,解决跨国教育在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等方面的核心制度安排。

四、发展我国跨国教育的政策建议

1.制订国际教育发展战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规划和引导

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通过制订国际教育发展战略,实施高等教育输出、输入政策,积极拓展教育服务贸易,在国际上获得了较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已涉及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智力引进、智力输出、国际远程教育等领域,也涉及很多的部门,包括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制订国际教育发展战略的目的是,确立教育对外开放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统合内部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兼顾各项工作,运用各种策略和渠道,在教育国际交往中谋求和维护国家利益。这样的战略实际上看,旨在加强教育对外开放的目的性、计划性,为构建具有前瞻性、持续性和规范性的涉外教育法规和政策体系提供平台和保障。发展战略的制定也将十分有利于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规划和政策引导。

从目前的办学特征来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正处于一个由粗放型向质量型逐步过渡的时期,处于一个“战略机遇期”。国家应重点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强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能力建设的发展理念和政策导向。同时,我们不能只是让国际教育资本来瓜分我国的教育市场,而应该学习国外在开辟国际教育市场方面的经验,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所蕴含的教育规则,抓住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的有利契机,通过高校间和跨部门的横向联合,盘活国内资源,将我国已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和优秀的专业课程推向发展中国家,将有自己特色的高等教育项目推向发达国家,参与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通过高等教育输出来获得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利益,这也是提升我国软实力必须走的一步。在当前我国一部分的高校已具备教育输出的能力,加快发展境外办学的时机已经成熟的条件下,国家适时加以引导与支持,从而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2.继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化跨国教育的发展环境

(1)加强教育涉外法规建设。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经济的象征,而且也是制度的象征。在教育服务领域,我们应在所承诺的范围内。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和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和学校的办学行为,从制度上为教育服务营造更有保障的公平竞争环境。在教育涉外法规建设和教育涉外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近年来我国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教育涉外法规,成立了教育涉外监管机构,开设了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加大了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举办的国际教育考试和国际教育会展等活动的监管力度。但在来华留学、国际远程教育、聘请外籍教师等方面,我们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涉外法规,依法对国际教育服务和教育涉外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涉外法规和监管制度。

除了健全相关的教育涉外法规以外,我们还应根据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的需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优化法制环境。

(2)维护教育主权与文化安全。我们要在强调增加国际理解的同时,树立文化安全观念,维护并发展自己的文化。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取决于本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能力和对外开放程度,也取决于本国文化与外国文化的依存关系。强调文化安全,并不意味着死死守住自己的文化不放,而是要与时俱进,在继承本民族文化精髓的基础上融合外国先进文化,通过国际文化交往,提高自身的文化品质和竞争力,扩大文化的影响力。“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后教育开放度的加大,将有更多的西方教育机构进入我国,并带来其思想和文化影响。教育领域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对西化、分化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此外,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在吸收国外先进文明成果的同时,保持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也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从教育过程来看,课程和教师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我们固然需要规定汉语为基本教学语言,规定国情和反映本国文化课程的开设,规定引进的教材需要审核,要求中方教学人员应参与办学的全过程,要求中方洞悉外方的办学动机并在办学过程中掌握办学主导权,但在“全球化”和“因特网”时代,面对外方有意无意的文化渗透,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重要的不是以“防火墙”来“拒敌于千里之外”,而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来加强“消毒”和“杀毒”的战斗力。对于外国文化,我们可以认同,可以抗拒,也可以有选择地吸收。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文化碰撞与冲突在所难免,重要的是教会我们的学生“在碰撞、冲突中寻求对话、融合,在引进、借鉴中进行批判、排斥,在共性中寻找差异性,在差异性中寻找共同性。”文化安全的关键在于在文化交往中提高文化自觉。

(3)建立质量认证制度,完善质量保障机制。目前,我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问题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全国范围内,除个别地区(如上海)外,都还没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建立标准和要求,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建立自身的质量保障机制和自评,并利用认证结果加强社会监督,保证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制度也是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认可度及与世界教育的对话的有效手段。这同时也是我国政府转变职能,建立和完善新的行政管理机制的客观要求。

如果认为我们现在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建立认证制度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我们不妨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认证试点,甚至可以考虑把认证与资格认可结合起来,建立一个专门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资格认证中介组织,以妥善解决目前对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学历、学位既不承认又不限制的尴尬局面。

除了建立认证制度外,还应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的行业组织,应把推动类似组织的建立提上议事日程,尽早让其发挥其相互交流、统一协调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家评议、政府审批、国际规约、学校自控、中介认证、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质量保障机制,保障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教育的国际认可度。

3.参与国际组织与国际规则制定,建立有利于我们发展的国际环境

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一个结果是许多区域性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出现。同一地区、地位相似或利益相近的国家组建利益共同体。这些组织越来越强调凝聚各国或各方共识,制订共同的行动框架。在教育服务贸易自由化日益发展的背景下,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通过双边的、区域性的和国际的机制,来回应日益增长的跨国教育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资格认可提出的挑战。各跨国质量保障机构也在转向采用通用的质量评审标准,认为这是保证跨国教育提供者的合法性的有效途径,确保消费者所接受的教育达到了认同的标准,其所获得的资格也得到国际认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国际质量保障、认证和资格认可全球论坛”,通过在国家和地区间加强信息沟通,分享经验,希望在地区一级通过加强合作研究和合作项目来促进跨国教育的实质性进展。经济合作组织也出于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目的,热衷于建立全球性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的尝试与推广。两者最后共同起草了《关于高质量提供跨境高等教育问题的指导纲要》,目的是提高跨国教育的质量和认可度。这一纲要尽管没有强制性,但将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输入国家,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类似的国际行动,通过国际力量,确保学生与社会的利益。

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认可度还不高,在学历、文凭和学位的互认方面,除了签署《亚太地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相互承认地区公约》外,我国目前仅与27个国家和地区签定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学历、文凭和学位的互认问题目前是我国输出教育的最大技术障碍。要消除这一障碍,光靠双边努力难于解决问题,我们必须主动参与国际质量保障机构和地区性的质量保障和文凭学位认可组织的活动,宣传并改进我们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认可度。中国教育要融人世界,就必须主动参与教育国际事务,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教育组织,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订,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和发展的国际环境。

4.优化跨国教育活动策略,促进跨国教育的健康和平衡发展

(1)优化办学模式,提升教育输入质量。应配合涉外法规建设和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制度的构建,逐步放开教育市场,在优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基础上,利用“跨境交付”方式下的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未作承诺和“商业存在”方式下未承诺给予国民待遇的有利条件,适当引进国外一流大学来国内独立举办分校,探索通过远程教育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新模式。

与其他方式下的教育服务贸易相比,“商业存在”对输入国来说具有明显的优势。“商业存在”下的跨国教育的经济和教育回报要比“境外消费”高,不仅因为自费留学生回国率低,容易导致人才外流,而且附带的资金外流也不可估量。因此,国家应重点鼓励国外教育机构来国内办学。在办学模式上,重点鼓励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发展,鼓励融合型的和移植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引进国外一流大学来国内建立分校,这几乎是所有主要跨国教育输入国的做法。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国家都利用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急欲拓展国际教育市场的机会,吸引世界一流大学到本国来办学,弥补国内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发展教育产业,开放和引进人力资源。我们也可以学习这些国家的做法,采用政府邀请的办法,在未来几年内有计划地引进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来国内独立举办公益性的分校或合作大学,并在土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远程跨国教育因为其灵活性和低成本在欧美国家已非常活跃。因此,我们急需要加快制订有关的法规,有节制地、部分地开放“跨境交付”市场,积极探索通过远程国际教育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路子,同时也为我们今后实施“跨境交付”式的输出积累经验和基础。

(2)切实加强境外办学,推动我国的教育输出。教育服务是双向的,除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外,我们的优质资源和高水平的大学和专业也要走出国门办学,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只有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才能全面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5.加强研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急需进行三方面的研究。在政策层面,我们需要对现行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制度安排的效度和走势研究、对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或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的研究、对别国和国际教育市场的研究、对国别和地区性跨国教育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国际政策的研究。区域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政策文件虽然有时不具有强制性,但对各国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对这些政策的研究,我们不仅需要研究其内容、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更需要研究国际组织背后的价值取向。只有这方面的研究透了,我们才可以做到知根知底,主动融入国际教育市场,更好地谋求和维护国家的利益。另外,我们也需要加强中观层面的政策研究。特别是因为我国在人世“商业存在”方式下没有承诺给予中外合作办学以国民待遇,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和竞争态势的变化,给某国以某项国民待遇或超国民待遇(如免征营业税、对进口科教用品免征关税),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一定就可以享有同等待遇。在具体操作中,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某类中外合作办学以国民待遇甚至超国民待遇,也就是说,不同地区之间国民待遇的差异弹性是允许的。这就给地方政府创造性地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政策提供了余地。同时,地区性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划、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的研究也需要加强。在实践层面,我们需要更多的自下而上的实证研究,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现实需求和效益,梳理合作办学的经验和问题,研究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制订和管理模式,比较不同活动策略的优劣,探讨理想的组织策略、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在理论层面,我们需要加强对跨国教育理论的研究,我们不仅需要一套成型的理论来分析具体问题,也需要为消除体制性障碍或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因此,应加强跨国教育方面的课题立项,并建立相关的研究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已形成相当的规模,但至今我们还没建立一个有效的、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国究竞有多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学生规模有多大、学生结构如何、外国教育机构的类型如何、各种办学模式的数量与规模、文凭和证书的发放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统计,以获得相对精确的数据。不仅如此,我们还需要动态跟踪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的新问题和新趋向,跟踪国际跨国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所以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的全国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已是当务之急。有关的信息应该通过一定的机构和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防止因为信息不对称或不透明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决策质量,并实施及时有效的动态监管。

学海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