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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教师行为评价探讨

日期: 2010-4-24 3:51:43 浏览: 7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李纪兵

摘要:教师行为评价是高职教育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师的行为及其工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是实现教师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可靠保障。对教师行为的有效评价,可以帮助教师认识自己教学行为的优劣,积极地进行自我评价,及时改进教学行为,最终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健康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行为;教学质量;评价
  
  高职院校教师行为评价的现状
  
  高职教育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兼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双重属性。由于教师直接对学生实施基础文化教育和职业能力教育,因此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对学校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一种适应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是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高职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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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高职院校仍沿袭传统的奖惩性教师评价。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以奖惩为目的、面向过去的评价制度,注重教师在评价之前的工作表现,侧重对教师既往工作结果的考察而忽视教师的工作过程,很少考虑学校与教师将来可能的发展,很难对教师的实际工作做出恰当、公正的判断,因而很容易打击被评价者的积极性。只看教师是否符合校方的要求,人为地评定教师的等级,从而做出奖惩与是否续聘的判断,使得参评教师普遍担心评价结果会影响工作前途,对评价持有怀疑、惧怕、憎恨的心理,甚至公开抵触,直接影响到评价的客观性,同时也会助长教师行为的功利性,造成不和谐、不健康的校园氛围,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是终结性的评价制度,主要着眼于教师过去已具备的素质、已承担的职责与已取得的工作成就,通过一次或少数几次教学活动就认定教师的教学水平,忽视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过程,不能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是单一式的评价制度,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由评价管理人员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与指标体系甚至是保密的,不注意征求教师个人的意见。评价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个人偏好等都会影响到评价的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的不客观很容易在教师之间制造矛盾冲突。
  奖惩性教师评价标准模糊,已成为制约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严重阻碍了高职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对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人才培养质量越来越成为高职院校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有效利用教师行为评价的功能,客观、公正、科学地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评价,是高职院校适应教育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
  在明确的教育教学质量目标指引下,应用教学质量评价与控制的理论和方法,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多渠道、多指标、综合性评价,可以充分发挥评价与控制的功能,使教师在培养学生成才的过程中正确对待外部评价,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客观的自我评价,优化自己的教学行为,使不利于教学质量提高的倾向与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预防与改进。
  
  “学生发展型”教师行为评价模式
  
  由于学生个体的基础文化水平不同,发展目标多样化,在激烈竞争的社会大环境下,学生不再单纯地追求学历、掌握知识,而是期望获得较强的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根据新时期社会对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在教学中应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弘扬个性化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改变将学生按照“标准件”加以培养的模式,摆脱以课堂为中心、以学科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注重学生的发展,促使教师以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发展为目标,营造发挥学生自我能力的情境,使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学习,充分开发具有不同天赋的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与创新能力,让具有不同基础与潜能的学生得到充分发展,鼓励他们积极探索与实践,使学生形成追求创新的心理愿望与性格特征,真正体现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为此,教学过程中的教师行为评价应该强调以人为本,从学生现有的基础知识水平和目标知识、能力与素质出发,建立起有效的教师行为评价体系,最终实现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全面发展。对教师行为的评价与学生的发展目标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学生的最终发展目标决定了对教师行为的要求,因此可以通过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
  
  “教师发展型”教师行为评价模式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一种评价制度,强调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贯穿于教师的整个教学活动之中,通过评价激发教师的发展需求,帮助教师制定发展目标,充分调动教师持续学习、主动提高的积极性,并为教师的发展创造条件,从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对于奖惩性教师评价,发展性教师评价具有显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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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发展性教师评价是旨在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以促进教师发展,以教师为核心,以发展教师个体为理念的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以教师素质提高为核心,激励教师个体发展,并通过教师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其次,发展性教师评价是面向未来的。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是一种新型的、面向未来的教师评价制度。它不仅注重教师个人的工作表现,而且更加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在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的过程中,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他们的期望,培养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确定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从而促进学校的未来发展。
  再次,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形成性的评价,强调对教师教学过程的评价,注重动态监控,即关注教师原有的教学水平,也关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过程,并为教师将来的发展提供指导和相应的机会。
  最后,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交互式的评价制度。主张教师是发展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重视提高教师的参与意识,发挥其积极性;强调全员评价、全体参与,通过多层次、多类型的交流,获取全面、真实的教学信息;重视多渠道交流信息,提倡同行之间互相评价,评价目标与评价计划由评价者和教师协商制定,双方认同,将实现教师个体发展目标与实施评价看作是双方的共同职责;提倡由教师自选评价者。
  发展性教师评价不仅注重教师的现实表现,更加重视教师的未来发展,重在促进教师自身的成长。在评价过程中,特别重视培养教师的主体意识和创造精神,强调评价者要对教师的过去、现在作全面了解,根据教师过去的基础和现实表现,规划其未来的发展目标。因此,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对于促进教师自身需要与学校发展需要的融合,促进教师的心态与学校氛围的融合,促进教师现实表现与未来发展的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教师行为评价”的再评价
  
  对教师评价行为的再评价就是运用评价的功能引导教师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积极有效的评价,使教师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有利于教师用好评价的指挥功能,使自己在以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充满自信和奋斗的热情,有勇气面对困难、解决困难。
  对教师行为评价的再评价关键在于帮助教师明确各种评价与具有评价功能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影响,引导他们对自己的各种具有评价意义的行为进行反思,促使他们将评价纳入有意识的、自觉的、可控的范围之内,提醒教师注意调控日常行为中具有评价意义、但又无意识的行为,增强其对评价行为的意识与可控性,同时促使教师将真实的信息转换为艺术的评价,增强评价的针对性。
  在教师行为评价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形成性评价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的情况下,我们应关注和倡导积极的、自信的评价文化。教师要能够发现不足,及时纠正,真正使学生在够用的知识、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较高的素质等诸方面得到协调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随时调整教师的教学行为。
  高职教育的迅速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因此需要重新审视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保留行之有效的教师行为评价方式,建立新的教师行为评价系统。由于当今各类教学过程具有多样性与多层次性,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很难全面、有效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优劣,新时期的高职教师评价体系应该重视形成性评价,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多次评价,及时发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偏差,并给予改正、调整的机会。应通过积极的评价体系,强调多方沟通与协商,这样既可以避免对学生的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又可以使教师得到提高和发展。教师行为评价的目的不在于评价本身,而在于通过有效的教师行为评价帮助教师明确认识自己教学行为的优劣,引导教师对个人的教学行为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优化自己的教学行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各种教育教学工作,最终实现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健康等诸方面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侯光文.教育评价概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3]李琼.发展性教师评价与教师成长[J].教育评论,2002,(3).
  [4]赵德成.当前教师评价改革中的若干问题[J].中国教育学刊,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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