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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思考

日期: 2010-7-31 4:48:14 浏览: 1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是提高高职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对全国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调研分析,提出一些针对相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 双证书制度
   所谓双证书制,是指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完成专业学历教育获得毕业文凭的同时,必须参与其专业相衔接的国家就业准入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推行“双证并重制度”正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真正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高职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
   一、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的必然性
   1.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详细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所在学校考试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所在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对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
   2.实行双证书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更讲究“适用”、“效率”和“效益”,要求应职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双证书制度正是为此目的而探索的教育模式,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证明,谁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多,谁的从业选择性就大,就业机会就多。
   3.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职教育自身的特性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双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我国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现状
   从2005年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对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和总计361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进行的调研中,我们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到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具体情况。
   1.“双证书”制度的实行已经相当普遍
   各高职院校已普遍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大多数证书属劳动部门管理。调查显示,已在部分专业或全部专业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双证书制度的高职院校占被调查院校的 92.6%。尚未实行“双证书”制度的主要是一些还没有毕业生的新建院校
   2.“双证书”中的资格证书的级别普遍较低
   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普遍为中级,紧缺制造业类专业的取证率较高。在取证人员中,有 86%为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只有对口招收中职生的少数院校和专业毕业生能拿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至于拿到技师资格证书的则只有极少数省级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
   三、推行“双证书制度”对高职院校的要求
   在高职教育中推行“双证书制度”符合时代潮流,是高职院校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推行“双证并重制度”是对原有长期普通专、本科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的彻底摈弃,需要学校在转变原有的思想观念基础上,做出一些调整。
   1.转变思想观念
   推行“双证书制度”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方向,从教育方针上把理论学科和实际学科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并受到社会的重视。要按照市场需求的导向,增强适应市场的主动性,通过学习和研究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树立发挥高职教育自身特色的优势,丰富“双证书制度”的内涵。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培养合格的高职人才的关键,也是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关键。为避免理论教育和实训教学相脱节,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可要求理论教师下车间,提高操作技能水平,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实习教师在职进修或脱产进修,提高学历层次,从而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的紧密结合,提高了教学效果。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还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来建设教师队伍。
   3.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导航计划,调整教学内容
   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教育以后,首先要使教学计划同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相衔接,把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正式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可通过调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听取企业专家的意见,确定出本专业学生可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确定不同职业(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时间。而纳入教学计划的鉴定职业(工种)应具有一定的宽范性和可选择性,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或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参加鉴定的职业(工种),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就业上岗创造必要的条件。
   4.突出“双实”教学,强化技能训练
   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因此,在搞好必需的理论课的同时,更要突出“双实”教学,强化技能训练。我们所说的“双实”教学,一是指“实训”教学,二是指“实习”教学。实训教学是指技能基本功训练教学,主要在校内实训中心进行,主要任务是使学生通过强化训练,掌握本工种的基本技能,为顶岗生产打下坚实基础。实习教学是指技能综合训练教学,主要在企业实训基地进行,主要任务是使学生通过顶岗生产,掌握本工种的综合运用能力,由技能熟练升华到技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减少毕业后的适应期。
   5.校企结合,开展合作教育
   高职院校要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和操作型人才,就必须走校企联合之路。通过实施合作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学生的素质,并增强企业部门与高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的可能性,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学校可选择与所办专业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确定合作计划,企业则可根据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生产实践培育场所和条件。
   高职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实用性、应用性人才。推行双证书制度,对高职教育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师资培养、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是促进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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